(1)、用對拉絞車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對拉絞車的型號、鋼絲繩直徑、基礎形式必須相同。
②40KW以上絞車嚴禁使用對拉。
③斜巷傾角在10度或10度以下允許使用對拉絞車;斜巷局部有11度-15度的斜巷長度不超過30米的允許使用對拉絞車。
④對拉絞車之間的距離嚴禁超過滾筒的容繩量。
⑤對拉絞車之間前各設置一個標準車場,嚴禁彎道提升。
⑥對拉絞車兩端車場的開口距上變坡點的距離分別大于絞車提升的過卷距離。
⑦連續(xù)100米以上的上山或下山嚴禁使用對拉絞車。
⑵、對拉絞車操作的有關要求
①對拉絞車司機在操作時,精力要集中,按信號提車或松車,互相配合,兩臺絞車運行速度必須同步,嚴禁不帶電松車或松閘放飛車。
②對拉絞車所使用的信號為提車或停車信號,兩部絞車處的信號為同一電源的并聯(lián)信號(信號應同時發(fā)出),信號與絞車應是同一電源。
③每部絞車處要設兩個組合電鈴,即絞車窩一個、打點峒室一個,其兩個組合電鈴即能聽到鈴音又能打點,并且絞車眼要有與絞車聯(lián)動的聲光報警裝置。
④對拉絞車設甲方與乙方,當甲方信號工發(fā)出提車信號,乙方信號工聽到后立即回松車信號,然后由乙方司機松車,甲方司機提車;當乙方信號工發(fā)出提車信號,甲方信號工聽到后立即回松車信號,然后由甲方司機松車,乙方司機提車。
⑤提車時先啟動電機,滾筒上的制動閘應剎住,再開動滾筒,松開制動閘,剎緊工作閘,與此同時對方應先將電機反轉(zhuǎn),先閘住制動閘,使絞車運轉(zhuǎn)后,再適當松開制動閘,剎緊工作閘。下放的速度可用制動閘來適當控制,嚴禁剎死。
⑥當聽到停車信號,兩絞車司機應立即松開工作閘,閘緊制動閘(停車要迅速,嚴禁急劇剎車)。
⑦絞車在運行過程中司機必須密切觀察鋼絲繩纏繞和放繩情況,防止過快、過慢,放繩時鋼絲繩要保持一定的松緊度,不允許過快造成軋繩或空繩。
⑧在絞車運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鋼絲繩、連接裝置、小絞車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打點,停車處理。
⑶、絞車安裝及管理的有關要求
①絞車所安裝的安全距離及固定和提升的車數(shù)及載荷等要嚴格按照運輸三項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②絞車安裝完畢必須經(jīng)機電科、安監(jiān)處聯(lián)合驗收合格后掛準運證方可使用,無準運證嚴禁使用。
③絞車不用時開關必須停電閉鎖。
⑷、安全設施設置的有關要求
①絞車眼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設置齊全、靈敏可靠、正常使用。
②安全設施的操作把手必須設在信號室門口,便于人員操作。
③每班開車前由絞車司機負責對小絞車穩(wěn)固情況和制動裝置、纏繩狀態(tài)、小絞車的完好狀態(tài)、開關、操作按鈕等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好嚴禁開鉤。
④絞車前方是上山時,要在絞車前方8-15米處在軌道一側(cè)略大于0.5米設一對保安柱,優(yōu)質(zhì)未腐朽木柱直徑不小于180mm,支護要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