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登高作業(yè):需要登高作業(yè)時,可使用3m叉梯進行登高,由兩人扶梯,一人登梯作業(yè),登梯人員必須按要求佩戴保險帶,并保證生根可靠。需要遞送物件時,由專人遞送,扶梯人員在扶梯期間嚴禁進行其他作業(yè)。
(五)設備拆卸、裝車、起吊工作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協(xié)調一致。嚴禁私自施工,施工時,施工人員要保證站位合理,后路暢通,互相照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停止作業(yè)。
(六)拆除施工:施工人員需要提前清理施工地點雜物,并準備好與施工有關的工具等。拆卸懸空部件時,必須使用手拉葫蘆對該部件進行起吊預緊,在安全負責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拆卸作業(yè)。拆卸過程中,施工人員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拆卸,站位要合理,并盡量避開物件下落及擺動的位置。拆除一件轉移一件,將拆除后的部件碼放在指定位置等待轉運,確保拆除位置環(huán)境整潔,后路暢通。需要多人協(xié)調作業(yè)時,由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施工人員按照預定的施工步驟進行作業(yè),并互相照應,嚴禁私自作業(yè)。皮帶的拆除必須在H架及托輥回收結束后進行,保證皮帶落在巷道的底板上。拆除皮帶時,嚴格按照皮帶扣的位置進行分割。卷帶施工需要多人協(xié)調作業(yè),斜巷位置由下山向上山方向進行卷帶施工,卷帶過程中,要做好可靠的防滾落措施,可使用木軌枕進行隨卷隨墊。拆除后,所有部件必須穩(wěn)固可靠,防止?jié)L落。長部件要水平放置于底板上,多個部件堆放時,要使用鐵絲進行連接穩(wěn)固,防止傾倒。
(七)部件轉運及裝車:使用無極繩絞車對設備部件進行轉運,按照先小后大、先外后里的原則進行裝車。車輛就位后,使用木楔將礦車前后掩死,保證駐車可靠,并將無極繩絞車電控系統(tǒng)打至急停閉鎖位置。小部件由人力進行裝車,施工人員要輕拿輕放,按順序裝載物件,需要多人協(xié)調作業(yè)時,由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作業(yè)人員協(xié)調施力,做到同抬同放,嚴禁私自撒手,如有問題及時提醒其他人員停止作業(yè),嚴禁丟仍,防止傷人。大部件使用手拉葫蘆進行起吊裝車,由安全負責人觀察確認現(xiàn)場安全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停止作業(yè)。裝車時做好警戒工作。W3226機巷設備部件需要轉運至W3214風巷裝車的,全部由人力或使用手拉葫蘆進行就地拖拽轉運。所有打運物料、設備必須使用拉胡或帶繩鼻子的鋼絲繩將設備組件與車輛捆綁牢固,嚴禁使用鐵絲捆綁物件,防止在運輸途中竄車。裝車后,確保重心合適,不偏重、偏斜,不超長、超高。
(八)平巷運輸需要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的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米;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障礙物,接近道岔、彎道、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
3、嚴禁放飛車。
4、運輸車輛經過風門時,應由2名員工將里口風門打開并扶穩(wěn),其余人員站在車輛后方將車輛合力推入風門外側后,將里口風門關閉;2名開風門人員再將外口風門打開并扶穩(wěn),其余人員站在車輛后方將車輛合力推出風門進入里側,將外口風門關閉。
四、起吊管理規(guī)定
(一)起吊地點應保證支護完好,后路暢通,無安全隱患。
(二)起吊工具額定起重量必須大于大件重量。
(三)起吊工具可采用錨桿、錨索、梁進行生根,強度必須與額定起重量相匹配。
采用起吊錨桿或錨索生根的,每個起吊點不少于兩根,錨固力滿足設計要求,吊掛繩之間的夾角應小于12°,嚴禁使用支護錨桿、錨索或其他護表構件進行起吊。
嚴禁使用鐵絲作為起吊工具連接件。
(四)設備大件起吊前應在距起吊地點一定距離處設置警戒牌,并明確標識。起吊作業(yè)前,除操作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必須撤至警戒范圍以外。平巷起吊時,起吊點前后警戒距離不小于10米;斜巷起吊時,起吊點上方警戒距離不小于10米,下方不小于20米。
(五)起吊前安全負責人必須仔細檢查起吊工具及生根設施的完好狀況,如有失效嚴禁起吊。
(六)設備大件起吊時,捆綁必須牢固可靠、重心平穩(wěn),繩鏈所經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嚴禁使用鐵絲捆綁設備大件。
(七)設備大件起吊時,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作業(yè)人員應先確認自己操作地點的后路要暢通并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在斜巷內進行起吊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站在起吊地點上方,起吊地點下方嚴禁有人,并在5~10米范圍內應設置防設備大件滾落設施。
(八)設備大件起吊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起吊前應先試吊,試吊高度為100~200mm。
2、設備大件應垂直起吊,嚴禁斜拉、斜吊。
3、設備大件起吊應連續(xù)作業(yè)。
4、嚴禁使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設備大件。嚴禁操作人員站在被吊設備大件上起吊。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漲緊的起吊工具。吊運中如發(fā)現(xiàn)捆綁松動或吊運工具出現(xiàn)異樣,應立即停止操作進行檢查。
在任何情況下都禁止將吊運的重物從人員頭上越過,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5、采用手拉葫蘆起吊設備大件時,拉動手拉鏈用力應均勻緩和,不得過快過猛,起吊設備大件懸空停留時,應將手拉葫蘆的手拉鏈固定在起重鏈上,嚴禁滑動。
五、起吊安全驗算
(一)起吊拉葫、錨鏈強度校驗:
W3226機巷各拆除起吊點連接用鏈均選用刮板鏈作為起吊用生根鏈,生根錨鏈型式為圓環(huán)鏈,規(guī)格為Φ18*64-C,每條錨鏈P破≥35t;按皮帶機最重部件機頭組件(按照3.0t計算,拉葫重量可忽略)作為起吊驗算重量;按技術要求起吊大件時必須多點均勻起吊,拉葫級別選用5t級不少于2點均勻起吊:
Q總=10t>Q=3.0t
P總=35×2=70t
K2=P總/Q≈23.3>13
故:所選起吊生根錨鏈及拉葫能滿足起吊需求;???????????????
(二)起吊錨桿強度效驗
1、錨桿固力
已知:
錨桿單根錨固力100KN,4根總錨固力為
F錨=4×100=400KN
皮帶機主機部重3.0×9.8=29.4KN,;
故:
F錨>F
錨桿錨固力的安全系數(shù)
K=F錨/F
=400/29.4
≈13.6>3.5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