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什么是內照射?內照射的途徑是什么?
外源性放射性成物質經由空氣吸人,食品或飲水食入,或經皮膚、傷口吸收并沉積在體內,在體內釋出α粒子或β粒子,對周圍組織和器官造成照射,稱為內照射。在正常作業(yè)或事故性釋放時,放射性物質一般通過空氣和水的途徑進入周圍環(huán)境,在環(huán)境中藉不同的照射途徑(包括食物鏈),最終到達人體。
經由空氣和水兩種流出物途徑使公眾受到內照射時,涉及的環(huán)境介質有空氣、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牛奶、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飼料等。
9、個人受照劑量怎么測量?
對外照射劑量的測量,可佩帶個人劑量計,包括熱釋光片、膠片及帶報警裝置的各種個人劑量計。它們既可測量劑量率,也可測定所接受的累積劑量;其中,熱釋光片和膠片需要送實驗室用相關儀器測量,而直讀式個人劑量計在現場就可以直接讀數。
體表及衣服上放射性污染的測量要采用各種體表污染監(jiān)測儀。
體內污染的測量可通過尿、血中的放射性含量的分析,再通過模式計算確定內照射劑量;還可直接通過全身計數器直接測定體內放射性核素的分布。
采用常規(guī)的外周血染色體及微核測定方法等生物劑量的測量方法可以推算人體的受照劑量。
在處置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響應中,個人受照劑量檢測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最早到達現場的人員的個人劑量監(jiān)測。對個人來說,則應建立自我保護意識,主動接受個人劑量的測量。
10、怎么知道體內已受到放射性污染?
固定式或車載式體外測量裝置可用于測量沉積在全身、肺部或甲狀腺內的放射性核素。測量前應仔細洗浴,更換干凈的衣服,以避免對測量結果產生影響。從測量時獲得的體內放射性污染量可以推算出最初經食人或吸入途徑進入人體內的放射性核素的活度。
生物樣品包括尿、糞、血液、呼出氣、鼻拭物、唾液和汗,但通常是尿和糞樣。為估計意外攝入放射性物質的量,通常采用糞樣分析法。早期糞樣的監(jiān)測結果有助于判斷人員是否受到體內放射性污染,尤其是最早幾天逐日糞樣排出的放射性活度監(jiān)測的結果更有用。尿樣放射性活度異常增高則證明攝入體內的放射性核素已吸收入人的體液中。多數情況下宜收集24小時全尿,有時還由于測量方法靈敏度所限而需要分析幾天合并的尿樣。糞樣和尿樣的收集過程均須避免附加的污染,出現假陽性結果。
在進入污染場所時若有條件可佩戴個人空氣采樣器,直接估計佩戴者的放射性核素吸入量。場所表面污染水平的增高是人員處于暴露危險的一個信號,但不用于直接估計個人體內污染量。
11、對應急響應工作人員受照劑量的控制有哪些規(guī)定?
國家標準規(guī)定,從事非緊急情況的應急干預工作和恢復工作的工作人員所受的照射劑量不得超過50毫希沃特;在為避免多數人受到照射和防止演變成災難性情況時,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使工作人員所受的劑量保持在100毫希沃特以下:對于搶救生命的活動,應盡各種努力,將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保持在500毫希沃特以下,以減少確定性損傷效應的發(fā)生:此外,當采取救援行動的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可能達到或超過500毫希沃特時,只有在此救援行動給他人帶來的利益明顯大于工作人員本人所承受的危險時,放可采取:在可能超過50毫希沃特時,要告知工作人員本人,采取自愿的原則,事先給予培訓,做好劑量記錄和評價。
12、恐怖分子可能通過什么途徑制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
恐怖分子一般可能通過三種途徑制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
(1)直接散布放射性物質或使用放射性散布裝置。
(2)攻擊破壞核設施或核活動。
(3)爆炸粗糙的核武器。
在這三種途徑中,直接散布放射性物質或使用放射性散布裝置是恐怖分子比較容易實施的途徑。
13、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主要危害一般來自放射性物質在環(huán)境中的彌散,它將造成環(huán)境(大氣、水、地面、生態(tài)系統(tǒng))的放射性污染,對公眾產生輻射照射。這種照射可以是放射性物質的直接外照射(包括來自空氣中、地面沉積的、以及皮膚、衣服上的放射性物質的照射),也可以是通過吸入污染的空氣或食入污染的水與食物引起的內照射。輻射照射劑量十分低時不會有急性效應發(fā)生。隨著受照劑量增大,受照人數增加,癌癥發(fā)病率會有所增加。只有在劑量較高時,才可能出現某些急性損傷效應,在高劑量情況下可能導致急性放射病甚至死亡。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帶來的另一危害是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不僅是在對恐怖事件的響應過程中,而且包括事件后的環(huán)境整治、去污恢復等過程中。
核與輻射恐怖事件需要特別關注的另一主要危害是對公眾會造成嚴重的心理社會影響。由于公眾對放射性的極度敏感性,其導致的心理影響往往比輻射對人體的危害要嚴重得多。
14、什么是放射形成散布裝置?
放射性散布裝置是由恐怖分子設計和制作的、通過常規(guī)爆炸或其他非核手段散布放射性物質的裝置。也可能用其他機制來散布放射性物質,如在公共場所打開包容有易揮發(fā)或粉末狀放射性物質或放射性氣體的密封容器,使容器中的放射性物質迅速釋放到大氣環(huán)境中。
恐怖分子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核準材料、放射源或其他放射性物質。為了制造恐怖效果,恐怖分子有可能選擇城市的公共場所(車站、廣場、大商場、娛樂場所等)作案,以造成人心恐慌和社會混亂。
一般來說,利用放射性散布裝置制造核與輻射恐怖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相對要輕一些,但其嚴重后果是會造成極壞的公眾心理社會影響。
15、放射性散布事件的特征和后果是什么?
放射性散布事件分為兩大類:一是局部彌散的放射性散布事件,它涉及小放射源(少量放射性物質),且一般影響范圍很小;二是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布事件,它涉及大量放射性物質彌散,且影響范圍很大。
為制造局部彌散的散布事件,可能需要使用一個或幾個放射性含量小的放射源。使用的放射源(或放射性物質)可能包裝在小藥瓶、鞋盒、行李箱或其他容器中;散布方式可以是徒步、騎自行車、駕駛摩托車或汽車;可能散布在大氣中、地面上,也可能投入水庫、河流或其他水源中。
局部彌散的放射性散布事件釋放的放射性物質的量較小,估計對個人的輻射照射不大,但要特別注意防止經吸入或食入造成的內照射??植婪肿又圃爝@類散布事件的主要目的是制造社會恐慌,擾亂社會秩序。
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布事件要使用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從而可使放射性成物質廣泛散布而造成較大范圍的影響。由放射性含量較大的物質和常規(guī)炸藥組成的臟彈是一種廣泛彌散的放射源。
恐怖分子制造廣泛彌散的放射性散布事件,其企圖是制造更大范圍的恐怖影響,傷害更多的人。一般來說,其輻射后果仍然是有限的,但也不排除使用強的危險放射源的臟彈爆炸會對某些公眾造成輻射損傷,甚至短期內死亡或有長期的輻射影響(例如癌發(fā)病率增加)。不過,需要特別關注的仍然是因核與輻射敏感性在較密集人群中造成的嚴重的心理恐慌、不安等心理社會影響。
16、什么是核材料?
國際原子能機構將任何源材料或特種可裂變材料稱為核材料。源材料主要包括天然軸、貧化軸,釷及含上述任何物質的金屬、合金、化合物或濃縮物的材料。特種可裂變材料主要包括钚 -239(239pu)、軸-233(233U)、含有富集同位素235 -(235U)的軸。所謂富集,是指軸-235的豐度與軸-238的豐度比大于天然軸中這兩個同位素的豐度比。
需要重點加以控制和保護,防止其被盜、被破壞、丟失、非法轉移和非法使用的核材料是特種可裂變的核材料。因為它可被恐怖分子用于制造裂變核武器(原子彈)。通常所說的核材料控制、核材料實物保護(指對存放核材料的建筑物、車輛建立安全防護系統(tǒng),以實施對核材料的保護),也是針對這類核材料而言的。
17、恐怖分子是如何非法獲得核材料的?
恐怖分子獲取核材料的目的是用其制作粗糙核武器,或利用獲取的核材料進行核威脅或恐嚇??植婪肿臃欠ǐ@取核材料的主要方式是盜竊和黑市買賣。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統(tǒng)計,1993~2000年世界范圍內發(fā)生了175起核材料的非法交易,其中又以1993~1995年為走私事件高發(fā)期。當然,已發(fā)生的核材料走私案例中,多數為低濃軸,屬于高濃軸的走私案例較少,距裝備一枚粗糙核武器所需的量也還相差很多,但核準材料的非法交易已引起廣泛注意。
18、放射性散布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有很大?
在可能發(fā)生的各種核與輻射恐怖事件中,放射性散布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甚至可以說是最大的。據報道,有數百萬枚放射源分布在世界各地,在我國也有放射源十余萬枚。放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特別是大量的閑置源、廢棄源乃至失控源的存在,使得恐怖分子制作放射性散布裝置具有更大的現實可能性。
19、什么是核設施?什么是核活動?
核設施是指需要考慮核安全問題的規(guī)模(指放射性物質或易裂變材料的物料量)生產、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質或易裂變材料的設施,包括其場地、建(構)筑物和設備。核設施有時也稱核裝置,它一般包括核電廠、核反應堆、核臨界裝置、軸水冶煉和轉化廠、軸同位素分離廠、核燃料元件制造廠、核燃料后處理廠及獨立的放射性廢物處理裝置或處置場(庫)。我國的民用核設施有核電站、核燃料循環(huán)設施及研究堆等。核燃料循環(huán)設施包括軸水冶、轉換、分離、元件制造、后處理、廢物處置等設施。截至2005年6月,我國已有6個核電站共11個機組處于運行或建造中,除田灣核電站兩機組外,其余9個機組已投入正常運行。
廣義的核活動是指涉及核的活動。狹義的核活動不包含核設施的運行,而是指除核設施運行以外的所有核活動,特別是指涉及核技術應用和放射性物質運輸的那些核活動,也包括涉及核動力衛(wèi)星的活動。
20、什么是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的心理社會效應?有哪些表現?
自然災害和各種人為災難都會影響社會生產、生活、人際交往等正常社會秩序,使受害者遭受不同程度的心理創(chuàng)傷和痛苦。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和嚴重的自然災害或外傷性事故相比,其所致的心理社會效應更有其特征性:一是因為這種危險是不熟悉的,是感覺器官覺察不到的,它對精神健康會造成看不見的持續(xù)威脅。二是人們多少知曉核輻射可引起哪些隱性的不可逆轉的損傷,引起疾病和死亡。尤其是對兒童和孕婦,所以容易引起恐懼心理。上述兩種起因的結合變成了一個強有力的應激源,使得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在人們心目中較為可怕,從而會有較多的人員產生急性和慢性心理效應。
21、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的時間階段是怎么劃分的?
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的時間階段可劃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①早期從突發(fā)事件開始,可能延續(xù)幾小時的到幾天的時間。該時段特點是事件發(fā)生,并持續(xù)伴隨有放射性物質的環(huán)境釋放。主要照射途徑是吸入和煙云中放射性物質的外照射,隱蔽、撤離、呼吸道防護等可能是需要采取的主要防護措施。②中期是指事件得到控制后幾天到幾個月的時間。該時段的主要特點是不可控制的大氣釋放已停止。主要的照射途徑是沉積于地面的放射性物質引起的地面沉積外照射、再懸浮放射微塵的吸入內照射和食入污染食品的內照射。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可能包括臨時避遷或食物控制。③晚期也稱恢復期,可能持續(xù)幾個月到幾年的時間。該時段的特點是長壽命放射性核素已進入環(huán)境和食物鏈中。主要任務是采取恢復行動,時受影響地區(qū)恢復正常生活。該時段食入和吸入再懸浮物質的影響可能是主要的。
22、保護公眾的防護措施有哪些?
在發(fā)生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時,特別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的情況下,為保護公眾、應急響應人員和從事善后處理的人員,應采取一系列防護對策與措施:①對突發(fā)事件地區(qū)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輻射監(jiān)測,以評價對人員可能導致的輻射危害;②制定干預水平、行動水平和應急照射水平,凡達到或超過這些水平時,應采取相應的干預或防護行動,以限制人們的受照劑量;③對人員采取防護措施,包括隱蔽、服用穩(wěn)定性碘、撤離、個人防護、控制進出口通路、臨時避遷、永久性重新定居、消除放射性污染、對食品使用進行干預等;④對傷員盡心必要的醫(yī)學處理,依據其傷情安排在不同水平的醫(yī)療單位分級處理;⑤酌情采用其他應急救援措施,如滅火、通信聯絡、報警、安全保衛(wèi)、運輸、設立臨時收留中心等。
23、對外照射如何進行防護?
可通過三種途徑來減少外照射劑量。
一是遠離放射源。在處理一個廢棄、閑置或無主的放射源時,應盡可能利用長柄操作工具。有條件時,利用機器人遙控處理放射源。除非有必要,無執(zhí)勤任務的人員應遠離放射源和不進入放射性污染區(qū)。
二是縮短與放射源接觸時間。因此,應加強對從事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人員的訓練,提高工作熟練程度,縮短作業(yè)時間。
三是有效利用屏蔽物削弱射線作用于人體的強度。在處理單個放射源時,也應利用具有良好屏蔽性能的物體(如鉛磚、鐵板、混凝土版)來減少人體的受照劑量。也可利用建(構)筑物和大型車船體對貫穿輻射的屏蔽性能。在房屋內,里間的屏蔽性能優(yōu)于外間,墻角處優(yōu)于屋正中,更優(yōu)于門后。
24、對內照射如何進行防護?
為防止放射性微塵的吸入,首先應避免揚塵使近地面空氣再度污染,如人員步行、車輛行駛或土工作業(yè)時,均應注意盡量減少揚塵。確實難以避免時則可采取加大車距、改變通過路線等方法避開多塵的地點,適當澆濕地面也可減少揚塵。對于放射性微塵,通常利用口罩就可以有較滿意的效果,其阻留放射性微塵的效果可達80%~90%,但是應正確佩帶口罩,防止側漏。
25、早期的防護措施是什么?
在發(fā)生核與輻射突發(fā)事件后,特別是有較大量放射性物質向大氣釋放后早期(1~2天內),對人員可采用的防護措施有隱蔽、呼吸道防護、服用穩(wěn)定性碘、撤離、控制進出口通路等。隱蔽、撤離、控制進出口通路等措施對來自煙羽中放射性核素的外照射、由煙羽中放射性核素所致的體內污染,以及來自表面放射性污染物引起的外照射均有防護效果。
26、中期的防護措施是什么?
在事件中期階段,已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質沉積于地面,有時放射性物質還可能繼續(xù)向大氣釋放。此時,對個人而言除了可考慮終止呼吸道防護外,其他的早期防護措施可繼續(xù)采取。為避免長時間停留而受到過高的累積劑量,主管部門可采取有控制和有計劃的措施將人群由污染區(qū)向外搬遷--避遷。還應考慮限制當地生產或儲存的食品和飲用水的銷售和消費。根據這個時期人員照射途徑的特點,可采取的防護措施還有在畜牧業(yè)中使用儲存飼料,對人員體表去污,對傷病員救治等。
27、晚期的防護措施是什么?
在事故晚期(恢復期)作出防護措施決定所面臨的問題是在早期、中期階段已采取防護措施的地區(qū)是否和何時可以恢復社會正常生活,或者是否需要進一步采取防護措施。在事件晚期,主要照射途徑為食入污染食品和吸入再懸浮物質引起的內照射。因此,可采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制進出口通路、因此,可采取的防護措施包括控制進出口通路、避遷、控制食品和水、使用儲存飼料和地區(qū)去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