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電動機冒煙、冒火。
(6)電源斷電。
(7)電流值明顯超限。
(8)其它緊急事故。
2.緊急停機按以下程序進行:
(1)拉開負荷開關,停止電動機運行。
(2)若電源斷電停機時,拉開電源刀閘。
(3)關閉水泵出水閥門。
(4)上報主管部門,并做好記錄。
第15條 主排水泵司機班中應進行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的時間一般為每小時一次。
2.巡回檢查的內(nèi)容為:
(1)各緊固件及防松裝置應齊全,無松動。
(2)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不超限(滑動軸承不大于65℃、滾動軸承不大于75℃,電機溫度不大于規(guī)定溫度),強迫潤滑油泵站系統(tǒng)工作應正常。
(3)盤根松緊應適度,(不進氣、滴水不成線)。
(4)電動機、水泵無異狀、異響或異震。
(5)電流不超過規(guī)定值;電壓波動不超過額定電壓值的土(±)5%。
(6)壓力表,真空表指示應正常。
(7)吸水井積泥面距籠頭底面距離不小于o.5米。
3.巡回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經(jīng)過,應填入運行日志。
4.認真填寫泵組開、停的時間、日期、累計的運行時間。
第16條 主排水泵司機的日常維護內(nèi)容:
1.軸承潤滑。
(1)滑動軸承每運行2000~2500小時換油一次,滾動軸承大修時換油,運行中不必換油。
(2)油質符合規(guī)定,禁止不同牌號的油混雜使用。
(3)運行中要及時加油,經(jīng)常保持所需油位。
2.更換盤根。
(1)盤根磨損、老化后應及時更換。
(2)新盤根的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口兩端間隙愈小愈好,盤根蓋壓緊到最大限度后,擰回0.5~2.5扣,至盤根有水滴滴出時為止。
(3)更換盤根應在停泵時進行,但松緊可在開泵后作最后調(diào)整。
3.定期清刷籠頭,清除吸水井雜物。
4.排水泵輪換運行,保證備用泵隨時可投入使用。
第17條 排水泵司機應嚴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則和操作紀律:
1.司機接班后不得睡覺,不得進行與操作無關的事情。
2.司機不得隨意變更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3.操作高壓電器時:
(1)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2)操作者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
(3)電器,電動機必須接地良好。
4.電壓表、電流表失靈的情況下,高壓電器、電動機不得投入運行。
5.在處理事故期間,司機應嚴守崗位,不得離開泵房。
四、收尾工作
第18條 清掃水泵房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整理記錄。
第19條 將存在的問題向接班司機認真交待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