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篩在使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以下十條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1.開機前,一般檢查下列項目:
1)振動篩螺栓是否旋緊,有無卡阻,周圍是否有影響振動篩工作的障礙物。
2)篩面是否破損。
3)噴水裝置是否暢通,給水中是否有細粒雜質。
2.開機時,應先接通電源,然后旋轉啟動開關到運行位置。
3.工作時,經常檢查篩網振動帽是否頂緊篩網,各振動帽處的振動情況是否有明顯差異。
4.振動篩如有異常噪音,特別是有金屬撞擊聲,應立即停機、斷電,通知電工調整電磁激振器內部的氣隙大小,一般愈小愈好,盡可能使用小電流、小振幅。
5.應根據(jù)篩面物料的性質和篩分效果,及時調節(jié)篩面的角度。
6.應根據(jù)給料大小,及時調整各振動器的電流來個改變振幅。
7.篩網應嚴加保護,防止踐踏。嚴禁用木棒、鐵器等硬物敲打篩面。篩面堵塞時用軟毛刷清掃或清水沖洗。
8.篩面出現(xiàn)破損要及時更換。篩網安裝時要平鋪并適當張緊,避免篩面出現(xiàn)扭曲皺褶。密封膠條安裝時下平面應緊壓篩網,不得張起或夾雜異物,旋緊螺母,套上螺栓防護帽。
9.振動篩停車時,應先停止給料,待篩面上的物料全部排除,繼續(xù)振動清洗完篩面后再停車。
10.在停機后要檢查振動桿與振動軸連接的螺栓,防止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