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合上鍋蓋,使鍋身和鍋蓋處于扣合到位狀態(tài);
d)在額定電壓下工作;
e) 參照GB 4706.19中22.105的內(nèi)容進行試驗。
6.2.11防堵安全性試驗
電壓力鍋的工作壓力裝置在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需要排氣的結構電壓力鍋,應進行下面試驗;
向鍋內(nèi)加入鍋身容積十六分之一的稻谷、十六分之一的綠豆和十六分之一的糯米,然后加水至鍋身容積的五分之四;
用壓力表專用接頭將0.4級適當量程的壓力表安裝在內(nèi)鍋蓋上,關閉專用接頭上排氣閥,合好鍋蓋;
輸入1.15倍的額定功率加熱;
當電壓力鍋達到工作壓力時,提起或打開第一級排氣通道,連續(xù)排氣2min;
觀察表計壓力值,鍋內(nèi)壓力不得超過最大額定工作壓力的1.25倍。
6.2.12泄壓壓力試驗
a) 用壓力表專用接頭將1.5級適當量程的壓力表安裝在鍋蓋上,打開專用接頭上排氣閥;
b) 在鍋內(nèi)加入額定容積50%的自來水;
c) 試驗時電壓力鍋應置于防護罩內(nèi);人為使工作壓力控制裝置及安全壓力控制裝置處于失效狀態(tài)。
d) 在額定電壓下工作;
e) 連續(xù)測量鍋內(nèi)泄壓壓力不能超過3.5倍額定工作壓力(最大為350 kPa),泄壓裝置應能可靠動作。
6.2.13零部件試驗
6.2.13.1噴涂件試驗
?? 按QB/T 2421試驗。
6.2.13.2內(nèi)鍋的標記
目視檢查。
6.2.13.3提手強度試驗
a)提手(包括不用輔助工具用手能垂直提起的部件)的電壓力鍋,用相當于額定容積3倍水重量的重物均勻置于鍋內(nèi);
b)用專用夾具夾持此部位使電壓力鍋離開地面800mm,保持10min;
c)試驗后提手應符合5.13.4的要求。
6.2.14耐用性試驗
6.2.14.1開合蓋耐用性試驗
a)把電壓力鍋固定好;
b)將電壓力鍋蓋按正常開、合方式開合蓋20000次(也可以采用模擬正常開合蓋的專用設備試驗);
c)然后按6.2.4 合蓋安全性和6.2.10開蓋安全性進行試驗, 同時應符合開蓋和合蓋安全性的要求(試驗后密封圈可以更換,然后進行其它項目試驗)。
6.2.14.2受壓彈性部件耐用性試驗
a)根據(jù)電壓力鍋的受壓彈性部件結構特征,把電壓力鍋放在沒有位移臺面上進行整鍋試驗;也可以模擬產(chǎn)品結構把受壓彈性部件另行安裝進行試驗,按測定電壓力鍋的受壓彈性部件在最大工作壓力狀態(tài)下位移量條件下試驗;
b)在冷態(tài)下,采用整機方式用疲勞壽命試驗機(電壓力鍋專用)進行試驗,試驗時使受壓彈性部件在最大工作壓力下,按5 次/min頻率往復動作20000次;
c)試驗后工作壓力的衰減在10%之內(nèi);
6.2.14.3器件耐用性試驗
6.2.14.3.1主加熱器和附加電熱元件耐用性試驗,向內(nèi)鍋加入額定容積80%的自來水,合好鍋蓋,如果帶有調(diào)壓的將壓力設定在最高檔, 以1.15倍額定功率的加熱,按正常程序工作,當達到設定壓力值時,切斷電源,放掉鍋內(nèi)汽體,以此作為一個周期,共進行500周期試驗,如果有蒸發(fā)使鍋內(nèi)的水量降到額定容積的50%時,需補加水,使水量仍達到額定容積的80%,試驗后應能正常使用。
6.2.14.3.2控制主加熱器的部件未符合GB4706.19中24章要求的,應在額定負載下進行30000次周期試驗。試驗后,應能正常工作。
6.2.15保護功能試驗
電壓力鍋以1.15倍額定功率的加熱,分別在放空載內(nèi)鍋和不放內(nèi)鍋條件下,按最長工作周期(沒有定時功能的電壓力鍋按8 h試驗),試驗完成后應符合5.15的要求。
6.2.16破壞壓力試驗
a) 用壓力表專用接頭將1.5級適當量程的壓力表安裝在鍋蓋上,打開專用接頭上排氣閥;
b) 用專用接頭連接試壓泵給水管與內(nèi)鍋蓋連接;可用輔助工具使工作壓力控制裝置、安全壓力控制裝置和泄壓裝置不能工作,但不能增加試樣原來的扣合強度(有必要時可用專用密封圈進行試驗);
c) 鍋內(nèi)盛滿水合好鍋蓋;
d) 用試壓泵加壓,排出鍋內(nèi)空氣,當專用接頭上排氣閥有水溢出時,關閉專用接頭上排氣閥,繼續(xù)加壓(水流量1L/min ~1.6L/min);
e)當水從鍋口處溢出時,讀出表計壓力值為破壞壓力。
f) 破壞壓力可用材料強度拉伸試驗機試驗。
6.2.17密封圈試驗
6.2.17.1 耐酸性試驗
全新密封圈取4㎝~5㎝,用量程為100 mL的量筒,測量試樣試驗前的體積V1;
b)然后浸在200mL±20mL的醋酸混合液中保持沸點溫度72h,醋酸混合液按重量百分比濃度為4%的醋酸與蒸餾水按3:1的體積比配制;試驗過程中用相同濃度的醋酸混合液保持試液容量在200mL±20mL范圍內(nèi);
c)取出試樣冷卻后清洗擦干;
d)再用量筒測量試樣的體積V2;
e)按下式(2)計算試樣的容積變化量△V:
???????????????????????????????????? △V =(V2 -V1)/ V1………………………………(2)
式中:V1—試驗前試樣的體積,mL;
V2—試驗后試樣的體積,mL;
△V—試樣的容積變化量;
6.2.17.2 耐油性試驗
a)全新密封圈取3g ~6g,感量為1/5g的天平,測量試樣試驗前的質(zhì)量G1;
b)置于溫度為100℃的食用大豆油(一級)中浸泡72h以上;
c)取出試樣冷卻后清洗擦干;然后對試樣試驗后的質(zhì)量進行測量G2。
按下式(3)計算試樣的質(zhì)量變化△G:
?????????????????????????????? △G =(G2 -G1)/ G1………………………………(3)
式中:G1—試驗前試樣的質(zhì)量,g;
G2—試驗后試樣的質(zhì)量,g;
△G—試樣的質(zhì)量變化量;
6.2.18電氣安全要求試驗
電壓力電氣安全試驗按GB4706.1和GB4706.19試驗。
6.2.19產(chǎn)品裝配、包裝牢固性試驗
6.2.19.1 帶包裝跌落試驗按附錄A 進行試驗,跌落高度按表1。表1:跌落體的質(zhì)量與跌落高度
跌落體的質(zhì)量(kg) 跌落高度(mm)(1) ???
A≤9.5 762 ???
9.5<A≤18.6 610 ???
18.6<A≤25 457 ???
注:跌落高度是指準備釋放時試驗樣品的最低點與水泥地面之間的距離
6.2.19.2 帶包裝運輸或模擬運輸試驗
將出廠未開包裝的電壓力鍋立放在載重汽車上(電壓力鍋和配重應為汽車額定載重量的10%),三級公路條件,汽車經(jīng)每小時35km 的速度行駛200km,或?qū)⒊鰪S未開包裝的電壓力鍋放在模擬運輸振動臺上進行模擬運輸試驗,其功率頻譜的主振頻率f1=2.7Hz±0.5Hz,f2=7Hz±0.9Hz,進行2.5 小時連續(xù)模擬運輸振動試驗,然后拆除包裝檢查。
7 檢驗規(guī)則
7.1 產(chǎn)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 出廠檢驗按GB/T 2828.1規(guī)定,采用正常檢驗一次抽樣方案,按每百單位產(chǎn)品不合格品計算。出廠檢驗的項目(分為必檢項目和抽檢項目)、不合格分類、檢驗水平及接收質(zhì)量限(AQL)見表2、 表3。
表2 出廠檢驗必檢項目及判別
序號 檢驗項目 不合格分類對應條款 判 別???
1 泄漏電流 5.18.7 ???
2 電氣強度 5.18.7 ???
3
接地電阻 5.18.17
表3 出廠檢驗抽檢項目及判別
序號 檢驗項目 不合格分類 對應條款 檢驗水平 接收質(zhì)量限(AQL)???
1 工作壓力
????? 5.5 ???
2 密封性
5.6 ???
3 關鍵元器件 5.13.1 ???
4 標志 5.1、8.1 ???
5 保護功能 ????? 5.15 ???
6 輸入功率 5.18.2 ???
7 噴涂件 5.13.2 ???
8 內(nèi)鍋的標記 5.13.3
7.3 型式檢驗按GB/T 2829規(guī)定,采用判別水平Ⅱ的二次抽樣方案,衛(wèi)生要求檢驗采用判別水平II的一次抽樣方案,按每百單位產(chǎn)品不合格數(shù)計算。
7.3.1 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chǎn)品試制定型鑒定;
產(chǎn)品轉(zhuǎn)廠生產(chǎn)的試制定型鑒定;
當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chǎn)品性能時;
關鍵元器件變更;
正常生產(chǎn)時,每年不少于一次;
產(chǎn)品停產(chǎn)6個月以上重新生產(chǎn)時;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7.3.2 型式檢驗的項目、不合格分類、判別水平、樣本大小、不合格質(zhì)量水平見表4。
表4 型式檢驗項目及判別
序號 檢驗項目 不合格分類 對應條款 判別水平 樣本大小 不合格質(zhì)量水平(RQL)???
1 衛(wèi)生要求
?? 5.3
Ⅱ
?? n=3 50???
2 合蓋安全性
5.4
??
????
3 密封性 5.6 ???
4 安全壓力 5.8 ???
5???????????????????????? 5 耐熱壓 5.9 ???
6 開蓋安全性 5.10 ???
7 防堵安全性 5.11 ???
8 泄壓壓力 5.12 ???
9 關鍵元器件 5.13.1 ???
10 耐用性 5.14 ???
11 破壞壓力 5.16 ???
12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5.18.1 ???
13 發(fā)熱 5.18.3 ???
14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 5.18.4 ???
15 工作溫度下的電氣強度 5.18.5 ???
16 耐潮濕 5.18.6 ???
17 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5.18.7 ???
18 變壓器和電路的過載保護 5.18.8 ???
19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5.18.15 ???
20 接地電阻和接地措施 5.18.17 ???
21 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
絕緣距離 5.18.19 ???
22 耐熱、耐燃和耐漏電起痕 5.18.20 ???
23 防銹 5.18.21 ???
24 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 5.18.22 ???
25 使用說明書 8 ???
26 工作壓力 5.5 ???
27 保溫溫度 5.7 ???
28 提手強度 5.13.4 ???
29 保護功能 5.15 ???
30 密封圈 5.17 ???
31 輸入功率 5.18.2 ???
32 非正常工作 5.18.9 ???
33 穩(wěn)定性與機械危險 5.18.10 ???
34 機械強度 5.18.11 ???
35 結構 5.18.12 ???
36 內(nèi)部布線 5.18.13 ???
37 元件 5.18.14 ???
38 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 5.18.16 ???
39 螺釘和連接 5.18.18 ???
40 標志 8 ???
41 容積 ?????????? 5.2 ???
42 噴涂件 5.13.2 ???
43 內(nèi)鍋標記 5.13.3 ???
注:
1 表中衛(wèi)生要求檢驗采用一次抽樣方案。
2 密封圈型式檢驗的樣本應從出廠檢驗合格批中另行隨機抽取。
3 涂層型式檢驗的樣本按QB/T2421要求抽取。
8 標志和說明
8.1 產(chǎn)品上應有耐久性的標志;
8.2標志和說明應符合GB 4706.19中第7章和GB 5296.2的要求;
8.3器具和說明書上應標明額定工作壓力(單位:kPa),說明書上應注明額定工作壓力的功能項。
8.4電壓力鍋的密封圈上應有電壓力鍋制造商的商標和規(guī)格。
8.5器具和說明書上應標明額定容積。(單位:L)
9 包裝、運輸、貯存
9.1 包裝
9.1.3 裝箱
應符合GB/T6543規(guī)定。
9.1.4盒內(nèi)應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保修單。
9.2 運輸
9.2.1 運輸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擲、翻滾和踩踏。
9.2.2 運輸途中應謹防受潮、擠壓及雨淋。
9.2.3 嚴禁與腐蝕性物品同時裝運。
9.3 貯存
9.3.1 庫房內(nèi)應保持通風良好,相對濕度不大于85%。
9.3.2 產(chǎn)品存放離墻距離保持200mm以上,離地距離保持在100mm以上,不得與有腐蝕性物品同時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