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鋼水罐底吹不通氣或底吹效果不佳的鋼水需經LF爐帶有事故頂吹的工位進行吹氬處理,并將該爐號及鋼水罐號及底吹狀況匯報協調工程師做相應記錄;連鑄運行股值班工長須組織相關人員對該爐鑄坯表面質量進行嚴格把關并進行鑄坯取樣,做好鑄坯內部質量的檢查。
??????? 7.?當出現異常有可能造成計劃中斷,連鑄可視澆鑄情況在該澆注鋼種允許的拉速范圍內適當降低拉速等待下爐鋼水。
??????? 8.?事故鋼水上LF爐,必須按以下時間控制:鋼水出完后的等待時間小于2小時的鋼水罐可到LF爐進行升溫處理,否則回爐;鋼水出完起計算經鋼包爐事故處理的自然時間應小于8小時,否則回爐;上述時間的控制由當班協調工程師負責落實,特殊情況須請示生產副廠長決定。
??????? 9.?新中包第一爐鋼水平臺溫度低不合格,應安排上鋼包爐,不得強行開澆,并按非計劃上鋼包爐考核。
??????? 10.?每班單爐連澆時必須保證具備5個可周轉的鋼水罐方可組織生產。由鋼水罐耐材承包廠家負責落實周轉鋼水罐數,由轉爐運轉股值班工長負責把關。
??????? 11.?在連澆過程中,當中間罐鋼水≤10噸時(換中包第一爐,當中包鋼水≤5噸時),后一爐鋼水罐還沒有座上回轉臺時,連鑄運轉股值班工長必須中斷后一爐鋼水澆鑄計劃,同時通知協調工程師,調整生產計劃。
??????? 12.?正常情況下,大包鋼水平臺必須測溫。在連澆過程中,當上一爐鋼水罐鋼水≤10噸時,就視為鋼水節(jié)奏緊張,連鑄運轉股值班工長有權通知后一爐鋼水平臺不測溫,直接上回轉臺,但當新中包第一爐、LF爐或吹氬站上鋼溫度低的鋼水,平臺必須測溫,由連鑄運轉股值班工長負責落實。
??????? 13.?停產及復產的生產組織規(guī)定
??????? (1)?停產的組織
??????? 1)?計劃停產前一天的中班協調工程師須開始有計劃地進鐵, 確保本班交班鐵水與煉鐵廠所有鐵水裝滿鐵后的鐵水量總和不超過夜班生產計劃所需鐵量;
??????? 2)?異常情況處理, 生產異常停產前鋼水無法澆完, 視事故鋼水量決定處理方法:
??????? 鋼水量≥110噸時,如鋼包爐可以處理轉LF爐升溫等待澆鑄,否則組織回爐。
??????? 鋼水量<110噸, 組織回爐。
??????? 其他情況請示生產副廠長。
??????? (2)?復產的組織
??????? 1)?復產品種安排普鋼。
??????? 2)?復產前5小時, 要保證烘烤大罐的煤氣正常。
??????? 3)?各區(qū)域值班工長及班長負責本區(qū)域設備檢查、確認驗收工作,并向協調工程師匯報。
??????? 4)?協調工程師根據各區(qū)域值班工長及班長提供的情況,下達翻鐵及兌鐵的指令。
??????? 5)?復產兌鐵后,調度員根據品種計劃下達是否開始進行鐵水預脫硫指令。
??????? 第四章? 檢查與考核
??????? 第十六條? 本制度的班中檢查和記錄由協調工程師負責。
??????? 第十七條? 本制度日常檢查管理按管理職責由相應部門負責。
??????? 第十八條? 作業(yè)規(guī)劃室負責下列落實考核。
??????? 1.?班計劃未兌現,及計劃中斷,重點工作未兌現。按煉鋼廠經濟責任制考核責任單位。
??????? 2.?各種會議無故遲到,責任者扣20元/次;無故缺席,責任者扣50元/次。
??????? 3.?對當班出現的故障、事故,必須初判。不落實,扣協調工程師20元/次。
??????? 4.?擅自停機、停爐、停車或改變班計劃,扣責任者500~1000元/次;造成后果時,扣責任單位0.5-2.0分。
??????? 5.?班計劃不兌現、平臺直上(扣責任單位50元/次)、非計劃上LF鋼包爐(扣責任單位200元/次)、責任性等罐(扣責任單位20元/次),協調工程師負責落實上述考核項的責任單位,并下達考核單。
??????? 6.?凡發(fā)生設備、儀表故障和異常,設備檢修人員接到協調工程師指令后5分鐘不到場,每次扣20元,每超過5分鐘加扣50元。
??????? 7.?在2小時內,對于影響產量、品種、質量的各種故障無法恢復正常,責任區(qū)域橫班負責人必須組織后方接人,沒有落實,考核區(qū)域負責人200元/次;造成后果時,扣責任單位0.5分。
??????? 8.?違反“煉鋼廠橫班生產組織作業(yè)細則”其他條款,扣責任者10-50元。
??????? 9.?對于不影響產量、品種、質量的故障,但迫使生產改變工藝、操作方式或使生產能力下降,或對生產穩(wěn)定構成威脅,負責排除故障的單位必須在早調會確定的時間內恢復,否則扣該主管部門0.5分/次。
??????? 第十九條? 附錄
??????? 1.?各作業(yè)區(qū)、室不得制訂與本制度相沖突的規(guī)定。
??????? 2.?本制度解釋權歸作業(yè)規(guī)劃室。
??????? 3.?各單位的修改意見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作業(yè)規(guī)劃室。
??????? 4.?附件:橫班生產組織異常事件責任判定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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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橫班生產組織異常事件責任判定規(guī)定
??????? 一、?判定原則
??????? 1、?服從于上工序為下工序服務的原則;服從于下工序為上工序排憂解難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 2、?從于設備為生產服務,提供保證的原則;服從于生產人員愛惜設備,正確使用設備的原則。
??????? 3、?據任何事件的發(fā)生,均將追究該事件的直接原因,并依此確定該事件的責任單位;在處理事件的過程中,因違規(guī)造成事件擴大,違規(guī)者將承擔事件擴大的責任。
??????? 4、?由于本職工作沒有落實到位,而導致事件的發(fā)生,承擔事件的責任。
??????? 5、?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在試驗過程中由其本身的問題造成的事件,不追究崗位操作人員的責任。
??????? 6、?由于設備突發(fā)性的故障,引起的事件由設備檢修室或協力檢修單位承擔責任。
??????? 7、?因設備故障已經存在,但由于崗位操作人員確認不到位(如果確認到位,就不可能發(fā)生的事件),而引發(fā)的事件,由引發(fā)事件的作業(yè)區(qū)承擔責任。
??????? 8、?未按規(guī)定參加事故分析會的單位,取消其申訴權。
??????? 二、?判定內容
??????? 1、?由于溫度原因造成非計劃中斷的責任判定:
??????? ①?平臺溫度合格,吹氬站(或LF爐)處理后節(jié)奏控制未超上限,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連鑄作業(yè)區(qū)承擔。
??????? ②?平臺溫度合格,吹氬站(或LF爐)處理后節(jié)奏控制超上限,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造成節(jié)奏超上限的責任單位承擔。
??????? ③?平臺溫度不合格,若吹氬站(或LF爐)出站溫度合格,吹氬站(或LF爐)上鋼至平臺開始測溫時間≤10分鐘,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
??????? ④?平臺溫度不合格,若吹氬站(或LF爐)出站溫度合格,吹氬站(或LF爐)上鋼至平臺開始測溫時間>10分鐘,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造成節(jié)奏控制超上限的責任單位承擔。
??????? ⑤?平臺溫度不合格,若吹氬站(或LF爐)出站溫度不合格,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
??????? ⑥?平臺鋼水直上,中包溫度合格,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連鑄作業(yè)區(qū)承擔。
??????? ⑦?由于轉爐作業(yè)區(qū)節(jié)奏控制超上限,迫使平臺鋼水直上,中包溫度不合格,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
??????? ⑧?由于鋼水罐烘烤時間違規(guī),造成鋼水溫度低,造成的澆鑄中斷,責任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歸口管理的鋼水罐耐材承包商武耐承擔。
??????? ⑨?新中包第一爐,平臺溫度低不合格,連鑄作業(yè)長可以不開澆,鋼水非計劃上LF或回爐的責任判定,依據上述第③、④、⑤條規(guī)定處置;但如連鑄作業(yè)區(qū)強行開澆失敗,責任由連鑄作業(yè)區(qū)承擔。
??????? 2、?中包開澆時,設備人員必須在鋼水到達鋼水罐回轉臺之前5分鐘,到達鑄機旁(由連鑄中控提前通知);否則,取消中包開澆失敗初判連檢單位責任的申訴權(突發(fā)性地更換中包,上述規(guī)定不適用)。
??????? 3、?連鑄鑄坯脫錠之前5分鐘,連檢單位人員必須到脫錠機旁;否則,取消脫錠失敗初判連檢單位責任的申訴權。
??????? 4、?因鐵水量不足而下達生產計劃,造成單爐鐵水裝入量不足或澆次計劃爐數沒有兌現,責任由協調工程師承擔。
??????? 5、?協調工程師擅自越權更改品種、斷面、檢修計劃,而造成的事故,責任由協調工程師承擔。
??????? 6、?行車操作人員不服從指揮,造成生產秩序紊亂,由生產準備作業(yè)區(qū)承擔責任;因行車故障等原因,造成生產秩序紊亂,由設備檢修室承擔責任。
??????? 7、?氧槍或副槍因某種原因,崗位操作人員向設備維護人員明確提出處理要求,并安排處理時間,而設備維護人員沒有落實,造成的事故由設備檢修室承擔責任。
??????? 8、?接班后半小時內,爐檢人員和煉鋼精煉人員共同確認LF爐可確認設備是否正常,并由精煉人員向廠調通報是否可接受計劃。精煉人員未向協調工程師通報,不能接受計劃責任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經共同確認后精煉人員向協調工程師通報并接受計劃后,班中不能接受計劃責任由爐檢人員承擔。
??????? 9、?鋼水罐罐沿上的殘鋼渣超過標準而造成的事件,如轉爐作業(yè)區(qū)未對武耐熱修人員提出需求,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主要責任,武耐熱修人員承擔次要責任;如轉爐作業(yè)區(qū)對武耐熱修人員提出需求,武耐未進行處理,責任由武耐熱修人員承擔。
??????? 10、關于鋼水或鐵水泡爐事件的責任判定:
??????? ①?轉爐鋼水由于無鋼水罐座或有鋼水罐沒有座,造成的鋼水泡爐事件,根據導致鋼水罐座罐異常的原因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氬站操作人員或鋼水罐熱修人員承擔責任;若因行車等原因造成大罐座不上鋼水罐車,或因鋼水罐車出現非操作原因導致的行走故障等原因造成等鋼水罐的泡爐事件,由設備人員承擔責任。
??????? ②?正常生產情況下,因上一爐鋼水積壓,轉爐作業(yè)區(qū)沒有及時將鋼水罐鋼水轉LF爐,造成的下一爐鋼水等鋼水罐泡爐,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責任。
??????? ③?非正常生產情況下,由于澆鑄計劃中斷的原因,造成的生產計劃發(fā)生變化,協調工程師必須及時做出決策,將積壓鋼水調度好,最大限度地確保正在吹煉的鋼水或已經兌完鐵水的爐次,不發(fā)生泡爐構成事故的原則;若協調工程師的生產指令,在相關崗位沒有得到落實,則由該崗位人員承擔責任。
??????? ④?由于設備故障造成的泡爐事件,雖然生產組織也盡力挽救了,但還是構成事故,則由設備檢修室承擔責任。
??????? 11、更換出鋼口必須在前一天下午調度會提出,并作出計劃,否則,在以后的24小時(周六、周日為48小時)之內更換出鋼口視為非計劃更換出鋼口,由此造成的影響, 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責任。
??????? 12、因脫硫時間超時,造成鐵水緊張,非計劃中斷,由轉爐作業(yè)區(qū)承擔責任。
??????? 13、浸入式水口發(fā)生炸裂(縱向),不耐侵蝕(水口從渣線以下斷、穿、裂或底子掉),造成后果由中間罐耐材承包廠家承擔責任;因使用過程中,出現人為因素損壞水口造成后果,由連鑄作業(yè)區(qū)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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