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4時10分左右,在柳州市雒維路大橋底村附近路段發(fā)生一起慘劇,一名年約7歲左右的小男孩在橫過馬路時,被一輛準備進站的公交車撞倒并碾壓,造成這名小男孩當場身亡。
近日,柳州市一項針對少兒意外傷害專項調查報告顯示,半數以上的被調查兒童和父母認為,交通事故是威脅少年兒童人身安全的最危險因素,家長最擔心的是孩子的交通安全問題。最近,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項全國性調查顯示,安全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少年兒童的第一死因。據調查發(fā)現,孩子比成人更易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孩子的身材都比較矮小,他們的視野都不能越過小轎車、長凳或灌木,而他們也很難被司機觀察到。孩子通常對聲音的來源很難判斷準確,他們總會在發(fā)現聲音來源之前東張西望好幾次;在6至8歲這段年齡中,他們尚未萌生自我危險意識,也不能感知危險情況。另外,孩子很容易分心,只會本能地把思想集中在自己的樂趣當中,不理會危險。這些,都使他們成為最易受到交通傷害的人群。
目前,導致青少年及兒童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四點:首先是全社會遵守交通法規(guī)意識都相對淡薄,駕駛員經常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違法駕車、隨意行駛、盲目穿行馬路,由此導致了事故;其次是交通標志不醒目,交通安全設施不完善;另外,城市道路設計方面還缺乏對兒童這些弱勢人群的特別保護;最主要的是,少年兒童缺乏交通安全知識和在交通中的自我保護技能。
本人作為多年從事基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交通民警,認為血的教訓警示人們應盡快把保護兒童交通安全納入法律管轄的范圍之內,立法保護兒童的交通安全。如借鑒國外交通管理、兒童交通安全的成功經驗,制定相應法規(guī),確立以人為先、行人第一、兒童生命權利至上、機動車避讓兒童為原則的交通法規(guī)。明確兒童交通安全教育體系,實施符合兒童青少年特點、具有針對性、細致而人性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其次,要規(guī)范兒童、青少年騎自行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的行為。另外,還應明確學校、幼兒園周圍交通環(huán)境設施的特殊性能,推廣實施“上學安全路線”項目、學校安全校車等措施,保證少年兒童交通安全。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交通車輛日流量的增多,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長期以來,少年兒童的道路交通意識相對淡薄,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根據交通部門統(tǒng)計,在每年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中,中小學生占百分之二十左右,觸目驚心的數字和一起起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學校作為少年兒童幸福成長的搖籃,理應深刻地意識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經科學權威人士分析,生理發(fā)育不成熟使兒童很難同時躲避兩輛汽車。十幾歲的少年在生理發(fā)育的成熟度上有一個特點,雖然他們可以躲避移動物體,但視網膜和大腦只能處理一個移動物體,不能處理兩個同時移動的物體。這就是為什么許多青少年在過馬路躲避一輛車時卻被另一輛車撞的原因。實際上,許多孩子并不在意身邊的種種危險。
少年兒童易發(fā)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施教方法,淺談自己的看法。導致兒童青少年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點。
第一是不遵守交通法。兒童因沒有遵守交通法而發(fā)生的車禍在交通事故中占大多數。查閱公安交通事故檔案可以發(fā)現,兒童期交通事故的責任方多半是受害兒童,例如低齡孩子穿越馬路時沒有成年人帶領、不走便道或人行橫道、騎自行車技術不熟練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紅燈亮時橫過馬路、騎自行車帶人、在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等等。
第二是交通標志不醒目。因交通標志不醒目而造成的車禍也占交通事故的一部分。一些地區(qū)交通燈長期壞損無人修理或難以辨認、人行橫道標志不清、人多擁擠的路段沒有設置標牌等。某些惡劣的自然條件,如霧、雪、雨、黑夜、停電等使交通標志難于辨認,也是造成車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