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六條? 學校重點要害部位要安裝安全防盜門、窗戶防護欄。
??????? 第三十七條? 學校實驗室在教學儀器器材、藥品使用時,管理人員和相關教師必須認真檢查儀器的性能、指導學生掌握儀器、器材的正確操作使用方法。
??????? 學校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實驗室管理制度,不能保證學生安全的實驗,禁止學生參加;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wèi)生等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嚴格管理。
??????? 實驗室要有通風設備。
??????? 第三十八條? 體育教師課前必須檢查器材和活動場地的安全情況,并切實負責學生課堂安全。學校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wèi)生標準要求,與學生的年齡、性別、特點相適應。
??????? 籃球架、足球門、滑梯、單雙杠、肋木、平梯、聯(lián)合攀登器等器械及幼兒大型玩具安裝要牢固,發(fā)現有松動、腐朽、生銹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請專人維修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 第三十九條? 使用天然氣或用天然氣、燃燒鍋爐供暖的學校,要有專人管理,有制度、有記載。司爐人員要經過培訓并取得司爐證,每年供暖前鍋爐和設備要通過相關部門檢測后,方可使用。用煤爐取暖的學校,要特別注意教師、學生宿舍的用火安全,必須設立通風口,并保證暢通。學校要安排專門的值班人員,每天檢查學生宿舍煤爐的使用情況和通風情況,嚴防煤煙中毒和火災的發(fā)生。
??????? 第四十條? 設水窖的學校,不取水時,要做到封閉管理。學生取水時,要有教師在旁指導、監(jiān)管。旱廁所應做好糞池的圍護。
??????? 第四十一條? 凡外單位水、電、暖、氣、通訊等管線要通過學校,要先將方案報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 第四十二條? 學校出租場地和房屋時,要考慮租賃人用水、用電、使用通道、廁所及衛(wèi)生、安全等因素,盡量做到將承租人與學校、學生分隔開。
??????? 第六章? 衛(wèi)生與儀器安全管理
??????? 第四十三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投毒、傳染病發(fā)生。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重視學生的飲水衛(wèi)生,切實解決好學生在校期間的飲水問題。
??????? 第四十五條? 學校食堂必須有衛(wèi)生防疫部門核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從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持證上崗。
??????? 食堂應配備消毒、更衣、輿洗、通風、防塵、防蠅、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生、熟食品、原料和成品分開存放,生、熟食品用具要分開使用。
??????? 第四十六條? 有條件的學校應當配備具有從業(yè)資格的專職醫(yī)務(保?。┤藛T或者兼職衛(wèi)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開展對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wèi)生(保?。┦摇?br />
??????? 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 第四十七條? 學校要建立晨檢制度,對患病學生要及時向值周領導匯報,重病學生及時通知家長或監(jiān)護人來校。
??????? 第四十八條? 校園內原則上不得設立小賣部、攤點等,教工食堂的管理制度應參照學生食堂的衛(wèi)生要求。
??????? 第四十九條? 要加強學校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教室、操場的整潔。廁所應勤沖洗打掃,定期消毒,保持通風,垃圾堆放點要定期清理消毒。
??????? 第七章? 住宿安全管理
??????? 第五十條? 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必須健全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制定宿舍緊急疏散預案,加強對女生的監(jiān)管。住宿學生實行定位管理,督促幫助學生管好宿舍,搞好宿舍衛(wèi)生。
??????? 第五十一條? 管理人員在學生就寢前必須清點人數,值周教師和校領導要經常巡查學生宿舍,并做好學生在校期間的登記。及時處理和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防止發(fā)生安全事故。
??????? 第五十二條? 禁止在宿舍內吸煙、酗酒、生火及使用電器,不準在熄燈后使用油燈,蠟燭,不得容留他人借宿。
??????? 第五十三條? 制定教師宿舍管理制度,加強對女教師的保護。
??????? 第八章? 校園周邊環(huán)境
??????? 第五十四條? 學校要加強對周邊環(huán)境的排查工作,要定期對學校周邊環(huán)境進行排查,主要包括地理狀況(如山體、溝坡、河流、水域、橋梁、道路交通等),周邊環(huán)境(如社會治安、周邊人員結構狀況,飲食攤點及文化娛樂場所等)。針對排查的情況,學校應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及安全制度,并積極和相關部門聯(lián)系,依法依規(guī)做好整治工作。
??????? 第五十五條? 學校要重視校園治安秩序管理,設專人分管校園治安工作。對校園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與當地公安機關聯(lián)系解決。對滋擾校園的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配合公安機關予以打擊。
??????? 第五十六條? 學校應在校園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和派出所社區(qū)民警的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 第五十七條? 學校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了解交通信號、交通標志,熟記急救電話。學校要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聯(lián)系,在臨近道路的學校門口,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并劃出人行橫道線。
??????? 第五十八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使用或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制定車輛管理、使用的規(guī)定,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嚴格按照《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tǒng)一標識。
??????? 第九章? 安全事故處理
??????? 第五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信息網絡,并確定專人負責,確保信息報告及時,信息應報送區(qū)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第六十條? 發(fā)生校舍倒塌、火災、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師生死傷和國家財產重大損失時,學校應立即向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報告,并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 第六十一條? 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及時、公正、合法,按照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分清責任,處理得當。學生發(fā)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及時采取緊急援救方式救助傷害學生,并及時告知家長及監(jiān)護人,重大安全事故應報告公安機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 第十章? 安全管理的獎勵與處罰
??????? 第六十二條? 學校要建立安全工作的考核機制,將過程考核與終端考核相結合,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績的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并作為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yōu)評先的硬指標,對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間接責任人予以相應的處罰,不得評優(yōu)選先、晉升職稱。
??????? 第六十三條? 教育局將學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之一,設立專項指標進行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表彰。
???????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年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
??????? 1、安全制度不健全。
??????? 2、安全教育管理、防范、措施不到位,按要求未排查安全隱患,沒有排查記錄。
??????? 3、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
??????? 4、有關安全的文件、指示不及時傳達造成工作失誤。
??????? 5、發(fā)生一般性安全事故,造成師生輕微傷害或校產受到損失。
??????? 第六十五條? 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師生受到較重傷害或校產受到較大損失,或發(fā)生刑事案件,對領導班子和學校工作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并按相關法律程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 第六十六條? 發(fā)生一般性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當年不能晉升職稱,不能評優(yōu)選先;發(fā)生較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視事故性質、情節(jié)輕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民事責任。
??????? 第十一章? 附? 則
??????? 第六十七條? 本細則適用于局屬各單位、民辦小學、幼兒園,非學歷民辦學校參照執(zhí)行。細則由縣教育局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基建安全股)負責解釋,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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