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師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統(tǒng)稱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教育部等國家十部委聯(lián)合頒布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現(xiàn)依據(jù)該《辦法》,結合我縣各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第二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務: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依法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依法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學校和師生人身安全。
???????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
???????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則:遵循“教育為主,預防為先,防治結合”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教育,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完善措施,確保安全。
??????? 第二章? 制度建設
??????? 第五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nèi)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各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為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 第六條? 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建立健全校內(nèi)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fā)生事故。
??????? 第七條? 學校每學期開學后要立即逐級逐班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逐崗逐人落實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
??????? 第八條? 學校要特別注重加強對重點環(huán)節(jié)(包括上學、放學、校內(nèi)外活動、集會、放假等)和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微機室、鍋爐房、財會室、食堂、學生宿舍等)的安全管理,并制訂相應的規(guī)章管理制度,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 第九條? 學校要建立安全工作周小查、月檢查,開學初和期中、期末組織詳查的檢查備案制度,根據(jù)不同季節(jié)和特定情況組織專項檢查,做好檢查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作為調(diào)查處理安全事故的重要依據(jù))。對于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不留隱患,并及時向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上報。教育局、各鄉(xiāng)教辦每學期要對各中小學及幼兒園組織1-2次安全管理專項檢查,教育局要進行抽查。
??????? 第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 第三章? 安全教育
??????? 第十一條?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nèi)容是: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wèi)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自救自助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nèi)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常識安全教育等。尤其要結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 第十二條? 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應根據(jù)不同類型學校及學生的心理、生理、知識水平和認識判別能力及年齡特點,滲透到教育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節(jié)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中。
??????? 第十三條? 學校要在開學初和期中、期末利用全校大會、主題校會、班隊會、團會等活動及每年的“安全教育日”專門對師生員工進行防火、防病、防煤氣和食物中毒、防盜、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條件的學校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撤離、疏散的方式、技巧和自救自護方法。
??????? 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設安全教育課。
??????? 第十四條? 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注重對學生的心理咨詢和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障礙,防止因心理障礙而發(fā)生的自傷、自殘事故。同時,學校要充分利用家長學校、家長會、家訪等形式,積極爭取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做好校外、雙休日和假期學生的安全工作。
??????? 第十五條? 學校要增強學生的法制意識和觀念,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能力。充分發(fā)揮法制副校長及輔導員的作用,經(jīng)常在學生中開展法律知識普及教育,每學期法制教育專題講座不得少于2次。
??????? 第四章? 學校安全管理
??????? 第十六條? 學校教職員工要關心愛護每一名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要給予嚴肅處理。
??????? 第十七條? 學生上課期間的安全由課任教師負責,課任教師對本節(jié)課缺課學生要詳細登記并及時報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對曠缺課學生的原因進行查詢登記,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
??????? 第十八條? 各學校要完善安全巡視員制度,由巡視員對校園內(nèi)部各項工作進行安全方面的巡視、檢查和監(jiān)督。
???????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學、放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或推出校門。
???????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健全門衛(wèi)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學生家長及監(jiān)護人來訪,要核實準確后在固定地點會面,嚴禁來訪者隨便進入教室。
??????? 第二十一條? 學校聘用的臨時用工人員,除必須具有的相關證件外,必須詳細了解個人情況,認真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用工檔案,并報轄區(qū)派出所審核及教育局備案后方可使用。
???????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學生在校期間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nèi)。
???????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必須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嚴禁將學校場地出租作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
??????? 第二十四條? 學校組織學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須提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請,并制定詳細的安全防范應急預案,經(jīng)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 第二十五條? 學生在參加體育競賽、測試、游泳、滑冰、軍訓和體育課中的劇烈運動時,事先應做好安全預防保障等工作。
???????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和網(wǎng)絡的管理。校園網(wǎng)必須安裝防范反動、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jiān)控裝置,并安排專人負責計算機和網(wǎng)絡的管理、維護等工作。
??????? 第五章? 校舍及設施安全
??????? 第二十七條? 學校既要落實校舍的管護責任,又要經(jīng)常性地對校舍進行安全排查,每學期對校舍的排查不得少于2次,并建立校舍安全排查檔案。
??????? 第二十八條? 在對學校建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中;發(fā)現(xiàn)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
??????? 第二十九條? 樓房的走廊、樓梯、門廳及學校內(nèi)的其它通道,要照明完好,無障礙物,疏散指示標志清晰,并安裝火災照明應急燈。要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 第三十條? 學校建筑內(nèi)的消防設施要完好,發(fā)現(xiàn)缺漏、損壞,應立即更換、維修;沒有消防設施的應購買滅火器材備用。消防器材應定期更換。
??????? 第三十一條? 學生在教學活動前后進出教學樓或放學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逐層安排專人巡查,學生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 第三十二條? 學校要培養(yǎng)學生在樓梯、通道內(nèi)靠右邊行走,不擁擠打鬧的良好行為習慣。
??????? 第三十三條? 幼兒園建筑物及配套設施在距地面(含床面)1.5米內(nèi)不得有尖銳棱角結構及硬物。
??????? 第三十四條? 對房屋及有關設施存在下列現(xiàn)象,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查明原因,及時維修(護):
??????? 1、房屋下沉、墻體裂縫,屋面落水管口阻塞,油氈開口、翻起,檐口、頂棚粉刷層起鼓、瓷磚脫落,門、窗松動、開關不暢等;
??????? 2、房屋散水及附近地坪開裂、下沉;
??????? 3、樓梯扶手、外廊防護欄桿(板)有松動、斷裂;
??????? 4、大門、圍墻裂縫,旗桿、圍欄有松動、開裂、生銹;
??????? 5、上水、暖氣管破裂,下水阻塞,井蓋缺失、破裂;
??????? 6、開關、燈具、插座等電器損壞、漏電等;
??????? 7、較大樹木有樹干傾斜、腐爛或枯死等。
??????? 第三十五條? 學校實驗室、微機室等用電量較大的房屋,要安裝專用配電箱。用電設施要防止學生接觸,能觸到的電器、電線要有安全的保護、固定裝置,學校嚴禁使用電爐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