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qū)域保持10m以上。
■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 浸,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 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 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yè)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 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專用扳手,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打開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乙炔氣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氣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
■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氣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jié)減壓器或開、閉乙炔氣瓶瓶閥。
■乙炔氣瓶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減壓器時必須帶有夾緊裝置與 瓶閥結合。
■正常使用時,乙炔氣瓶的放氣壓降不得超過0.1MPa/h,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氣 瓶匯流供氣。
■氣瓶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閥門,釋放減壓器壓力,并配戴好瓶帽。
■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回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器等。
■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tài)標簽(“空瓶”、“使 用中”、“滿瓶”標簽)。
■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