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預先抽放突出危險煤層的瓦斯
我國采用預抽瓦斯的礦井占突出危險礦井總數(shù)的21%。
用均勻布置在突出危險煤層內(nèi)的大量鉆孔來進行幾個月至十幾個月的預抽瓦斯,不僅降低了瓦斯壓力與瓦斯含量,而且使地應力下降,煤的強度增加。我國的實踐證明,只要能預先抽出20%-30%的瓦斯,即可防止煤與瓦斯突出。
3.煤層注水
近年國外研究成功在回采工作面注水可防止煤與瓦斯突出。
我國山西陽泉一礦北頭咀礦井在綜采工作面進行淺孔煤體注水,使工作面煤壓出的次數(shù)減少82%,瓦斯涌出量減少28%,煤塵降低了49%。
4.超前鉆孔
在工作面前方一定距離的煤體內(nèi),始終保有一定數(shù)量的較大直徑的鉆孔,用以預防突出的發(fā)生。我國有近40%的突出危險礦井使用這種措施。我國超前鉆孔的經(jīng)驗數(shù)據(jù)為:孔徑不少于120海米,超前距離不少于5米,孔數(shù)不少于4-5個。南桐魚田堡礦孔徑為300毫米。
5.水力沖孔
利用鉆機打鉆時噴射的水射流,在突出煤層內(nèi)沖出煤炭和瓦斯,或誘導可以控制的小型突出,以造成煤體卸壓,排放瓦斯,消除采掘突出危險的方法。此法最早在南桐礦務局試驗成功。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應用此法在我國已經(jīng)安全地揭開突出危險煤層(指石門掘進揭穿突出層)100多次,掘進煤巷1萬多米,水沖區(qū)采出煤炭100萬噸。
6.震動放炮
用比普通爆破多的炸藥量和炮眼數(shù),一次炸出巷道全新面的爆破,稱為震動放炮。
震動放炮用強大的震動力和深揭作用使地應力作用下的高壓瓦斯煤體突然暴露,造成人為最有利的可控制的發(fā)成沖突的條件。所以,它是一種誘導突出的方法,也是在人員不在現(xiàn)場的條件下完成最危險的落煤或解開煤層工序的一種安全措施。
震動放炮時揭蓋的炮眼數(shù)比一般爆破約多兩倍;煤眼和巖眼的比例1:2;煤、巖眼交錯排列,毫秒爆破時,先爆巖眼,后爆煤眼,最大延遲時間應在100毫秒以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