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規(guī)定
1.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1.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1.6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
最近距離<m)1.53456
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
最近距離(m)11.5246
1.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2)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3)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4)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5)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6)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7)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8)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5)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6)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7)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8)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2)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3)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6)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本操作
2.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