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6發(fā)布 2009-11-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標記電氣設備電源額定值及其他相關特性的最低要求和一般規(guī)則,以正確而安全地選擇和安裝與任一供電電源相連的電氣設備。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 然而, 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