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發(fā)生情況
2013年11月17日下午16時20分左右,喜盈水月軒工程,A 棟1-7~1-10軸交1-A軸在第六層外架安全網(wǎng)被燒著。過火面積約10M2左右,沒有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約100元以內。
二、 事故應急處理
故事發(fā)生后項目部立即啟動《緊急事件應急預案》,項目負責人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救火。用對講機呼叫安全員和現(xiàn)場管理人員注意安全,并指揮就近的施工人員拿滅火器救火。兩個工人從左、右兩個方向同時打開滅火器撲火,明火在約半分鐘內全部撲滅,后兩分鐘再仔細檢查著火部位,確定火已全部息滅,溫度已降至常溫才離開。
三、 事故調查與分析
故事發(fā)生時在著火的正上方的11層,有電焊工在焊接11層邊柱鋼筋,并有火星往下掉,初步斷定是焊接鋼筋的焊渣引起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及項目管理人員通知鋼筋焊接班組長一同到著火點巡察,發(fā)現(xiàn)外架上不同層都有焊渣,即確定此次著火是由鋼筋焊接的焊渣掉到安全網(wǎng)上引起的。
四、 事故處理
確定發(fā)生的原因后,立即下令鋼筋焊接班組暫停施工,為避免本次事情再次發(fā)生采取措施如下:
1) 安全員再次對電焊班組進行安全教育;
2) 邊柱鋼筋焊接時,用木板將樓面與外架攔擋隔離;
3) 每臺焊機旁邊都要配備一個滅火器。
五、 事故總結
通過此次事故,我們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事故的發(fā)生,也督促我們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為此,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查找不足,加強巡視排查隱患力度,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意識,確保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廣東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日 期 : 2013 年 11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