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整理積存剪報資料時偶見三年前《信息日報》一則報道:2003年4月21日,江西豐城礦務局新建的曲江大井提升罐籠曾發(fā)生過一次事故,用于提升人員上下井的升降罐籠在提升運行時突然失控,到井口時急速下落1.5米左右,正在乘坐罐籠的30多人經歷了一次說起來至今仍令人后怕的涉險與驚魂。當時有關部門正在對該礦井竣工后投產前的安全設施和條件進行驗收。如果提升人員的罐籠失控急速掉落數百米深井,后果不堪設想。事后經技術人員檢測,造成事故的原因是提升設備恒減速控制裝置不可靠,系統(tǒng)失效導致剎車控制不住。由此,引起筆者對煤礦礦用產品、設備的可靠性安全檢測與失效控制的興趣與關注。
煤礦安全生產必須重視失效控制
失效控制是一門新興的學科。也稱為“失效分析與預防”。
2006年1月,筆者在南昌航空學院參加了全國失效分析與預防高端論壇會議,從會議獲知,失效分析與預防的研究在許多行業(yè)和領域都有廣泛的需求,被廣泛運用于航空、航天、汽車、船舶、煤礦、電力和化工等行業(yè)及諸多領域。航空飛行器、地面車船乃至工礦等企業(yè)生產設備及其有關部件的失效與事故通常是緊密相關的,據與會專家學者介紹,失效是造成各種事故的重要致因之一,設備產品的失效,不僅會造成經濟損失,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員傷亡。加強煤礦有關礦用產品及設備的失效分析與預防有利于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并能同時通過對事故的經驗和教訓進行總結和告誡,從而減少同類事故的重復發(fā)生。因此,煤礦乃至各行各業(yè)抓安全生產都必須重視失效分析與預防。
我國對安全生產領域的失效分析與預防高度重視,1985年,我國創(chuàng)辦了第一個失效分析專業(yè)機構,1988年建立了首個全國性的失效分析學術機構。2006年初,由南昌航空工業(yè)學院和中國航空工業(yè)第一集團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主辦,中國航空工業(yè)失效分析中心和江西省測試技術與控制工程中心共同承辦的《失效分析與預防》雜志在南昌面世,為開展失效分析與預防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專門的學術載體和交流平臺。這是繼英國的Engineering Failure Analysis和美國的Journal of Failure Analysis and Prevention之后在全球發(fā)行的第三份報道失效分析與預防的專業(yè)技術雜志,也是我國第一個公開專門報道失效分析與預防的專業(yè)技術雜志。
據悉,失效分析是現代材料科學與工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失效分析是多學科交叉的產物,包括如可靠性、材料、機械、力學、化學、摩擦磨損、腐蝕與防護甚至生物學等學科,失效分析技術不僅包含了痕跡分析、裂紋分析、斷口分析、失效評估等直接的技術,還包含了涉及到物理、化學、力學、電子學等各種學科和技術領域中一些專門的測試技術,其中金相檢驗、成分分析、無損檢測和常規(guī)的力學等性能測試方面的實驗檢測及分析技術應用更為常見。
據專家介紹,安全生產作為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涉及眾多領域及其過程的方方面面,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就必須重視做好各類產品設備失效分析與預防工作。煤礦的礦用儀器儀表以及機電設備等所有的人工系統(tǒng),在任何一段時間內都可能存在著潛在失效,就像我們人體內存有病原體一樣。這些失效的影響不是立即表面化的,但它會漸進式發(fā)展,最后積累到一定程度形成安全隱患,弱化系統(tǒng)抗御災害的能力, 積累事故風險,甚至可能突然導致系統(tǒng)崩潰。對這些系統(tǒng)設備進行定期的失效檢測與監(jiān)控,提前預防,通過對相關系統(tǒng)采取保護性措施,使它們中的多數失效因素能被及時發(fā)現、修正、防止,從而減少或避免因設備、儀器儀表、材料等引發(fā)的事故和災難性的破壞。
煤礦礦用產品檢測檢驗于法有據
對煤礦礦用產品進行檢測檢驗和失效控制,已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對煤礦礦用安全產品的檢測檢驗工作,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已有明確規(guī)定,為抓好這項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規(guī)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專業(yè)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yè)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的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執(zhí)行。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未經取得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yè)整頓,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煤炭法》第四十五條明確,煤礦企業(yè)使用的設備、器材、火工產品和安全儀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第二十八條也明確規(guī)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發(fā)現煤礦礦井使用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防護用品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在第三十條規(guī)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jiān)察人員責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者行業(yè)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防護用品,或者責令關閉礦井的,應當對煤礦的執(zhí)行情況隨時進行檢查。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一百零六條也規(guī)定,礦井必須有足夠數量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儀表必須由國家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單位進行檢驗。此外,第一百二十一條、四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九十八條、第三百九十九條分別對煤礦風機、絞車、提升鋼絲繩的檢驗也作了具體要求。
為了加強對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工作的管理,保證檢驗質量,保障煤礦安全生產,2002年10月,國家經貿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出臺了第34號令,制定了《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管理辦法》,明確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包括安全標志檢驗、維修檢驗、在用品檢驗、事故調查檢驗和申訴檢驗等。對檢驗機構資質認可、檢驗機構的職責和義務、檢驗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等都作了具體規(guī)定。
這些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都使開展煤礦礦用產品檢測檢驗工作有法可依。
煤礦礦用產品設備失效控制尚待規(guī)范
據了解,近年來全國開展煤礦礦用產品失效分析與預防已經起步,正在進行和逐步規(guī)范運作之中。但各地進展不平衡。
國家經貿委以第34號令頒布《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管理辦法》后,2003年江西省經貿委、江西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據此制定下發(fā)了《江西省煤礦礦用安全產品檢驗細則》。
目前江西省有乙級檢驗資質的礦用產品檢驗檢測機構一共有三家。其中江西省煤炭科研所早在1995年就已經開始煤礦鋼絲繩、光干涉瓦斯檢定器和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等儀器設備的安全檢驗工作。該所于2003年成立江西正源礦用設備安全檢測站,所有檢測人員都經過煤炭科學研究院重慶分院、撫順分院培訓上崗,率先在全省開展礦用安全產品檢測檢驗工作。
上世紀90年代初,萍鄉(xiāng)礦業(yè)集團、豐城礦務局、英崗嶺礦務局、八景煤礦等一些煤礦企業(yè)自身也都建立了礦用安全產品檢驗技術服務站。但這些檢驗服務站尚未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資質審核認證和授權,只能在本單位進行設備的維護和調校,不能從事強檢或計量檢定。
2006年初,江西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成立江西煤礦礦用產品檢測檢驗中心,引進專業(yè)人才,采購添置相關檢測設備,專門負責煤礦固定設備如提升絞車、空氣壓縮機、通風機、水泵、儀器儀表、瓦斯報警儀、斷電儀等礦用安全產品的檢測檢驗工作,對煤礦礦用安全產品定期進行檢測檢驗。
然而,據江西有關煤礦礦用產品檢測檢驗機構介紹,目前礦用產品設備檢驗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小煤礦礦主以及一些國有煤礦企業(yè)經營者對礦用產品檢測檢驗的意識不強;對礦用產品的定期檢測檢驗缺乏自覺性、主動性。
二是檢驗收費尚未形成規(guī)范的價格體系,檢驗機構的運行成本較高。作為中介機構以及礦用產品設備輜重的特殊性,檢驗機構每次都要派出技術人員長途驅車前往煤礦進行現場檢驗和服務,而目前檢測檢驗收費低廉,缺乏統(tǒng)一性,導致檢驗機構難以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三是礦用產品設備必須定時定期檢測檢驗的品種目錄和檢驗周期不完整不齊全。據介紹,過去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煤礦通風機、絞車、水泵和壓風機等四大件必須3至5年檢測一次。2005年,出臺了新的國家AQ標準,規(guī)定煤礦提人提升絞車應每年檢測一次;煤礦在用的無安全標志產品和設備因故一時確實更換不了的,也要每年檢測檢驗一次。但這些規(guī)定尚顯得零碎,至今尚未統(tǒng)一發(fā)布必須定時定期檢測檢驗的全部礦用產品設備品種目錄和各類產品設備的檢驗周期。
失效控制不僅體現在已在用一定年限的舊設備上,一些新近安裝投入使用的設備也可能存在類似問題,如本文開頭提到的豐城曲江大井建設驗收時發(fā)生的事故即是如此。江西省煤炭科研所所長李木根認為,煤礦礦用產品的檢測檢驗要重視源頭預防,云南的做法值得借鑒。他說他曾到云南調研考察,云南煤炭系統(tǒng)對煤礦礦用產品的失效控制就是從礦用產品出廠、市場準入環(huán)節(jié)進行控制,礦用產品質量是否合格、是否具備安全標志,不僅只是生產廠家檢驗說了算,還得經過權威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才能進入該省市場銷售,從而把假冒偽劣產品堵在了門外。
2006年1至10月,江西煤礦礦用產品檢測檢驗中心在全省186個煤礦檢測煤礦礦用設備370余臺、套,儀器儀表90多臺。至目前為止,從總體來看,各地對煤礦礦用產品的定期強制檢測檢驗面還十分有限,這項工作尚未全面展開,尚待規(guī)范運作。為防止因各類產品和設備失效帶來事故,建議有關方面盡快出臺有關規(guī)章或規(guī)范性文件,列出具體的煤礦礦用產品必須定期檢測的目錄及定期檢測的期限,對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礦用產品、設備作出由權威監(jiān)管部門及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強制進行定期技術檢測檢驗的規(guī)定,并出臺合理的檢測檢驗收費指導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