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是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積極支持和配合校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
1、配合校長,認真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規(guī);
2、加強各處室部門聯系,督促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3、加強教職工及學生政治思想教育,預防師生違法犯罪行為,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4、加強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對校園存在的人員不穩(wěn)定因素做好分析、掌控工作;
5、發(fā)揮黨團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6、負責學校的教職工法制教育及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