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壓力氣瓶的使用
??????? 1.使用單位必須有專人負責氣瓶的安全工作,定期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 2.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10米以外。易燃氣體氣瓶和助燃氣體氣瓶不得放在一起,放置地點須由實驗室與保衛(wèi)處和設備處及有關部門審批。易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氣瓶,必須安放在室外規(guī)范安全的地方,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物品的放射源。
??????? 4.氣瓶豎直放置時,應采取防止傾倒措施。
??????? 5.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 6.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灌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 7.嚴禁敲擊、碰撞壓力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不得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 8.壓力氣瓶夏季防止暴曬,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 9.氣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 10.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的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 第六條 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管理
??????? (一)應當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 (二)在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tài)。
??????? (三)危險化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shù)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管理。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物品應當定期檢查。
??????? (四)危險化學物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物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監(jiān)測。
??????? 第七條 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處理
??????? (一)院、系實驗室必須有專人負責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處理工作。
??????? (二)保衛(wèi)處、設備處與學院有關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全院廢棄危險化學物品的集中處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各使用單位的管理情況。
??????? (三)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一定要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huán)境。
??????? 第八條 獎勵與懲罰
??????? 對于嚴格遵守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規(guī)定、保障安全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和表彰;對于違反危險化學物品管理規(guī)定造成事故的,依照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章的有關條文規(guī)定,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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