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煉制企業(yè)是對從地下開采出來未經加工的原油中提取和煉制各種產品,如燃料油、潤滑油、石蠟、瀝青等的煉油企業(yè)。煉油企業(yè)的產品繁多,作為燃料的有液化石油氣、汽油、煤油、柴油等;作為工業(yè)原料、輔助材料的,有溶劑油、石油醚等;還有各行各業(yè)都要使用的潤滑油;以及煉油的副產品,如石蠟、瀝青、焦炭等。石油化工已成為一個重要的產業(yè),煉油是其中的第一道“工序”。
??? 一、石油煉制的火災危險性
煉油生產中,存在著很大的火災危險性,其特點是:
(一)原料和產品都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發(fā)生火災往往火勢迅速蔓延擴大,損失嚴重。
(二)煉油生產工藝過程大都需要加溫加壓,有的是高溫高壓,一旦油、氣泄漏,就會發(fā)生燃燒爆炸。
(三)煉油生產工藝復雜,規(guī)模大,生產連續(xù),自動化程度高,若某一環(huán)節(jié)或設備發(fā)生故障,可能導制整段、車間,甚至全廠停產,后果嚴重。
(四)石油及其產品為電的不良導體。在生產、輸送、儲存過程中,油品因噴射、沖擊和沉降等原因產生靜電。靜電火花也會導制油、氣燃燒爆炸。
??? 二、石油煉制企業(yè)的防火安全工作
(一)防火、防爆措施
1.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嚴禁未按規(guī)定辦理用火手續(xù),在廠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qū)工作。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qū)及易燃、易爆裝置區(qū)域。
2.嚴禁用汽油等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3.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qū)及易燃易爆區(qū)。
4.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5.嚴禁在油氣區(qū)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yè)。
6.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
7.嚴禁損壞廠內各類防爆設施。
(二)防止貯罐跑油(料)措施
1.按時檢尺,定點檢查,認真記錄。
2.油品脫水,不得離人,避免跑油。
3.油晶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換油罐,先開后關,防止憋壓。
5.清罐以后,認真檢查,才能投用。
6.現場交接,嚴格認真,避免差錯。
7.呼吸閥門,定期檢查,防止抽癟。
8.重油加溫,不得超標,防止突沸。
9.管線用完,及時處理,防止凍凝。
10.新罐投用,驗收簽證,方可進油(料)。
(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動火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做到“三不動火”,即沒有經批準的火票不動火,防火監(jiān)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各用火單位均應責成了解生產工藝過程、責任心強和能夠正確處理事情的人為防火監(jiān)護人。防火監(jiān)護人必須時刻掌握用火現場的情況,檢查防火措施,如發(fā)現異常,要及時采取措施并有權停止用火。
3.用火的基本原則
(1)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上動火,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并加好盲板,經徹底吹掃、清洗、轉換后,打開人孔,通風換氣,并經分析合格,方可動火。
(2)正常生產的裝置內,凡是可動可不動的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節(jié)日不影響生產正常進行的用火,一律禁止。
(3)用火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檢查,落實防火措施后,方可簽發(fā)火票。一張火票只限一處,一次用火時間不準超過8小時。
(4)防火監(jiān)護人和動火人在接到火票后,應逐項檢查防火措施落實情況。不符合防火措施或防火監(jiān)護人不在場,動火人有權拒絕動火。
(四)建筑防火措施
1.可能散發(fā)可燃氣體的工藝裝置、罐組裝卸區(qū)或全廠污水處理場等設施,宜布置在人員集中場所及明火或散發(fā)火花地點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液化烴罐組或可燃液體罐組,不應毗鄰布置在高于工藝裝置、全廠性重要設施或人員集中場所的階梯上。當廠區(qū)采用階梯式布置時,階梯間應有防止泄漏的可燃液體漫流的措施。液化烴罐組或可燃液體罐組,不宜緊靠排洪溝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