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xié)議條款合同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 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
?。?)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fā)包方(甲方):
單位名稱: 中鐵七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單位名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及證書號: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A1031365010401
本工程由發(fā)包方經(jīng)比選并經(jīng)建設單位(烏鐵局工程項目管理所)審核同意后,確定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jīng)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鐵路經(jīng)濟合同管理辦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建設項目和工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
(2)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
1.2 工程地點: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
1.3 承包范圍:設計文件框架橋主體及附屬工程。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2條 工期
2.1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06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
2.2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06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3條 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4060000元(大寫:肆佰零陸萬元整)。(待工程竣工后以建設單位批準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
第4條 工程質量
4.1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鐵道部現(xiàn)行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
4.2 該建設工程項目執(zhí)行鐵道部現(xiàn)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全質量監(jiān)督按照《關于印發(fā)烏魯木齊鐵路局〈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細則〉的通知》(烏鐵建[2004]453號)文件要求執(zhí)行。
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4.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驗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及經(jīng)濟支出。由于非乙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責任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jīng)濟支出。
4.4質量缺陷的經(jīng)濟責任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國家或鐵道部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中對質量的要求。
乙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返修的經(jīng)濟責任按下款執(zhí)行。
4.5.1乙方未按國家或鐵道部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guī)定要求施工,造成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jīng)濟責任。
4.5.2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在施工之前,乙方應及時提出,如甲方及建設單位不改,乙方不承擔經(jīng)濟責任,乙方發(fā)生的返修費用由甲方及建設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解決。
4.5.3 因為乙方采購的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質量缺陷,由乙方承擔經(jīng)濟責任。
第5條 設計文件
5.1 甲方須在開工前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3套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5.2 乙方要求增加設計文件和圖紙的份數(shù),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自負。
5.3 乙方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 2 日內組織現(xiàn)場核對。
5.4 非經(jīng)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不能作為乙方施工依據(jù)。
5.5 變更設計文件按本合同第16條辦理。
第6條 雙方駐工地機構及代表
6.1 建設單位代表姓名:袁珍
6.2 甲方代表姓名:張毛成
6.3 建設單位委托的駐工地監(jiān)理單位名稱: 烏魯木齊鐵建監(jiān)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
6.4 乙方駐工地機構名稱:南疆線庫爾勒至喀什段平交改立交工程
(1)K984+144.85新建1-14M框架橋;
?。?)K1407+522.13新建1-3.68M框架橋項目部乙方項目經(jīng) 理:金 龍乙方項目副經(jīng)理:袁憲燦乙方技術總負責:張勁松6.5 涉及營業(yè)線時,乙方施工各項目部必須配備滿足需要的經(jīng)考核合格的安全員、防護員、駐站聯(lián)絡員,并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