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鍋爐運行時,遇有哪些情況應立即停爐?
答: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①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見邊緣;
②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③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④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⑤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⑥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⑦鍋爐元件損壞且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⑧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⑨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69、壓力容器運行中,出現什么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
答,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①容器的操作壓力或壁溫超過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極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無法控制,并有繼續(xù)惡化的趨勢。
②容器的承壓部件出現裂縫,鼓包變形,焊縫或可拆連接處泄漏等缺陷,危及容器安全。
③安全附件全部失效,連接管件斷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操作。
④操作崗位發(fā)生火災,威脅到容器的安全操作。
⑤容器的信號孔或警告孔泄漏。
70、為什么要對鍋爐水質進行處理?
答:鍋爐水質的好壞,對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關系十分密切。鍋爐水質不好,會使受熱面上結生水垢,影響傳熱效果,浪費燃料。嚴重的還會造成鍋筒鼓包,管子堵塞而引起事故。爐水中含有的各種雜質,(包括氣體等),還會引起金屬的腐蝕,縮短了鍋爐的使用壽命;過多的雜質,還將影響蒸汽的質量,使蒸汽帶水而發(fā)生汽水共騰。因此,加強對鍋爐的水質處理工作,是確保鍋爐安全和經濟運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
71、鍋爐房應制訂哪些管理制度并建立哪些記錄?
答:鍋爐房應制訂下列管理制度:
(1)崗位責任制:按鍋爐房的人員設備,分別規(guī)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水質化驗人員等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操作規(guī)程,其內容應包括:
①設備投運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②啟動與正常運行的操作方法;
③正常停運和緊急停運的操作方法;
④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定時檢查的內容、路線及記錄項目。
(4)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周期、內容和要求。
(5)交接班制度;應明確交接班的要求、檢查內容和交接手續(xù)。
(6)水質管理制度:應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項目和合格標準。
(7)清潔衛(wèi)生制度:應明確鍋爐房設備及內外衛(wèi)生區(qū)域的劃分和清掃要求。
鍋爐房應有以下記錄:
(1)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2)交接班記錄。
(3)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4)設備檢修保養(yǎng)記錄;
(5)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6)事故記錄。
以上各項記錄應保存一年以上。
72、鍋爐壓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有哪些?
答:鍋爐壓力容器舶主要安全附件有:壓力表、安全閥、爆破片、溫度計、液面計、緊急切斷裝置,安全聯(lián)鎖裝置等。
73、《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所指的是哪些壓力管道?
答:《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jiān)察規(guī)定》所指的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必須進行安全監(jiān)察,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yè)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74、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分為哪幾類?
答:根據設備損壞程度,事故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事故三類。設備使用中或試壓時發(fā)生破裂,使壓力瞬時降至等于外界大氣壓力的事故為爆炸事故;由于受壓部件嚴重損壞,附件損壞等被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