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河北省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溫災害防御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暴雪、大風、寒潮、大霧、高溫災害(以下統(tǒng)稱氣象災害)的防御,應當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氣象災害防御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御、政府主導、部門聯(lián)動、社會參與的原則。
第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應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xié)調,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應健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協(xié)調機制,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氣象災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第六條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防御知識,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學校應把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納入有關課程和課外教育內容,培養(yǎng)和提高學生的氣象災害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條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實行統(tǒng)一發(fā)布制度。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按職責統(tǒng)一發(fā)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向社會發(fā)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第八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應及時向本級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報告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并向有關氣象災害防御、救助部門和單位通報。
第九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嚴密監(jiān)視天氣變化,適時變更或者解除氣象災害預警,提高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率和時效性。
第十條 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和學校、醫(y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管理單位確定的氣象災害防御協(xié)理員、信息員或者聯(lián)絡員,收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傳播。
第十一條 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信息傳播單位,應通過應急廣播直播、電視相關欄目、網頁信息、滾動字幕和手機短信群發(fā)等多種方式,及時、準確、無償向社會播發(fā)或者刊登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不得拒絕、延誤傳播或者擅自更改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第十二條 學校、醫(yī)院、體育場(館)、機場、車站、高速公路、旅游景區(qū)(點)等人員密集場所,應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工作。
第十三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電子顯示屏及鳴鑼吹哨等方式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第十四條 氣象災害按其種類、發(fā)展態(tài)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實行分級預警。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應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會商,決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第十六條 應急響應啟動后,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十七條 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單位應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xié)助維護好社會秩序。
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服從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應急避險工作。
第十八條 根據降雪總量和持續(xù)時間,暴雪預警分為四級:
(一)藍色預警(Ⅳ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雪總量達到十毫米以上;
(二)黃色預警(Ⅲ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雪總量達到十五毫米以上;
?。ㄈ┏壬A警(Ⅱ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雪總量達到二十毫米以上;
?。ㄋ模┘t色預警(Ⅰ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降雪總量達到三十毫米以上。
第十九條 暴雪藍色預警響應:
縣級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
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對危舊住房、廠房、工棚和臨時建(構)筑物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教育部門及時向幼兒園和學校通報預警信息。
公安部門加強對城市道路的實時監(jiān)控,對坡道路段進行交通疏導。
城管部門組織做好城區(qū)道路除雪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組織做好主要公路除雪工作,指導道路運輸企業(yè)、汽車客運站調整運輸計劃和客運班次,及時疏導滯留旅客。
農業(yè)部門指導設施農業(yè)種植戶和畜牧、水產養(yǎng)殖戶做好各類農業(yè)設施和養(yǎng)殖設施的除雪及技術管理工作。
衛(wèi)生部門做好醫(yī)療衛(wèi)生應急工作。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時向露天礦山、油氣井場、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企業(yè)通報預警信息。
旅游部門組織做好旅游景區(qū)(點)內游覽路線除雪工作。
文物主管部門對古建筑、古遺址和古墓葬進行實時監(jiān)控、巡查。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通信設施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鐵路部門及時向旅客通報預警信息,加強對鐵路沿線巡視。
機場及時向旅客通報預警信息,做好飛機跑道的除雪工作。
供電、供水、供氣和供熱等單位做好管線設備巡查維護和故障搶修工作。
各級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沿街商鋪應做好本單位衛(wèi)生責任區(qū)的積雪清掃工作。
第二十條 暴雪黃色預警響應:
縣級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各部門和單位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公安部門做好積雪路段交通疏導工作,對坡道等重點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民政部門做好貧困戶及流浪乞討人員的防寒防凍救助工作。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組織露天礦山、油氣井場、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企業(yè)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對存在隱患的古建筑、古遺址和古墓葬進行重點巡查。
第二十一條 暴雪橙色預警響應:
市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各部門和單位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縣級政府按市政府的要求,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tài)。
教育部門通知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做好停課準備,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在校學生安全。
公安部門對積雪路段采取限行、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
民政部門轉移可能受災的人員,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準備工作。
商務部門加強對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jiān)測,及時掌握市場動態(tài)和供求信息。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知露天礦山、油氣井場、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企業(yè)專(兼)職救援隊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旅游部門通知旅游景區(qū)(點)關閉危險游覽路線,安全轉移或者妥善安置滯留游客。
文物主管部門對發(fā)生輕度險情、局部損壞的古建筑、古遺址和古墓葬采取搶險保護緊急措施,防止險情擴大。
鐵路部門適時調整列車運行調度計劃,監(jiān)護列車運行,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機場及時向旅客通報航班計劃變更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第二十二條 暴雪紅色預警響應:
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各部門和單位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縣級政府按上級政府的要求,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tài)。
教育部門視情況通知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停課,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在校學生安全。
民政部門根據災情和受災群眾需要救助情況做好應急救災資金、物資的調撥和發(fā)放工作。
建設部門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暫停室外施工作業(yè)。
商務部門啟動生活必需品日監(jiān)測、日報告制度,指導大型商貿流通企業(yè)備足貨源。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通知露天礦山、油氣井場、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企業(yè)視情況減產或者停產。
旅游部門通知關閉室外旅游景區(qū)(點),安全轉移或者妥善安置滯留游客。
文物主管部門對發(fā)生嚴重損壞的古建筑、古遺址和古墓葬采取搶險保護措施。
機場及時發(fā)布航班計劃變更信息和機場關閉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武警部隊做好搶險救災的相應準備工作。
第二十三條 根據風力等級,大風預警分為四級:
?。ㄒ唬┧{色預警(Ⅳ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出現平均風力達六級;
?。ǘS色預警(Ⅲ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出現平均風力達七至八級;
?。ㄈ┏壬A警(Ⅱ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出現平均風力達九至十級;
?。ㄋ模┘t色預警(Ⅰ級):預計未來二十四小時出現平均風力達十一級以上。
第二十四條 大風藍色預警響應:
縣級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
氣象災害發(fā)生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對危舊住房、廠房、工棚和臨時建(構)筑物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教育部門及時向幼兒園和學校通報預警信息。
建設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臨時建(構)筑物、室外宣傳牌、棚架和施工圍板等巡查工作。
農業(yè)部門做好農田、草原防火工作,指導設施農業(yè)種植戶和畜牧、水產養(yǎng)殖戶采取防風措施。
林業(yè)部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時向露天礦山、油氣井場、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等企業(yè)通報預警信息。
旅游部門通知旅游景區(qū)(點)暫停水上和高空游樂項目。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通信設施維護,保障通信暢通。
供電單位做好線路設備巡查維護和故障搶修工作。
第二十五條 大風黃色預警響應:
縣級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應急響應的組織落實,各部門和單位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做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教育部門通知幼兒園和學校暫停室外教學活動。
建設部門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業(yè)暫停室外高空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