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廠內調車作業(yè)的主要限制
1.車速限制:
(1)機車牽引車輛進行調車時,車速不得超過l 5公里/‘小時。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超過5公里/d、時:
?、亠L、雨、雷、霧或夜間視線條件不良時。
?、诮?jīng)過道岔、道口、半徑小于150米的曲線、? 廠房轉角或進出廠房時。
?、谕七M運行,頂車10輛以上時。
(3)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超過3公里/d、時:
?、倥c被連掛的車輛相距30米時。
?、趯④囕v推上軌道衡時。
?、菡{運無鉤車時。
?、僬{運機車或煤水車時。
2.掛車限制:
(1)調運謀水車時,? 如煤水車中間牽引桿相向時可掛兩輛;如中間牽引稈向機車時,只準掛一輛。
(2)調運貨車不準超過11輛,客車不準超過6輛,機車不準超過3臺。
(3)調運無鉤車輛或假臺車時,一次不準超過3輛,并須使用專門的工具。禁止用木頭放于機車與車輛之間作為頂桿,以防擠傷調車人員。
(4)調運機車、客車時,禁止用無中心盤的小型二軸車連掛。
3.遇有下列情況時,禁止調車作業(yè):
(1)廠內鐵路兩側1.5米以內堆放有物品或有障礙物時。
(2)自各車無鉤銷、? 抓手、? 腳蹬或定行部份不合格者。
(3)被調運的車輛上裝載物品不牢,例或掉于車下時。
(4)末關閉車門的車輛。在運行中可能翻
4.在廠區(qū)范圍內調車作業(yè)時,禁止溜放車輛。
5.禁止用軌道起重機進行調車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