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4.2易滾動的物件順其滾動方向用木楔掩牢并捆綁牢固;。
8.1.4.3用超長架裝載超長物件時,在其尾部設標志;超長材料與車廂固定、捆綁牢固。
8.1.4.4押運人員應加強途中檢查,防止捆綁松動;通過山區(qū)或彎道時,防止超長部位與山坡或行道樹碰刮。
8.1.5用載重汽車接送施工人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8.1.5.1車廂攔板牢固,攔板高度不抵于1m。
8.1.5.2車上指定安全監(jiān)護人。
8.1.5.3不得超員;乘車人員的頭、手不得伸出車廂攔板;車廂攔板上嚴禁坐人。
8.1.5.4乘車人員應隨時躲避路邊樹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礙物。
8.1.6起重機工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8.1.6.1吊件與起吊臂下方嚴禁有人。
8.1.6.2吊件吊起10cm時應暫停,檢查制動裝置,確認完好后方可繼續(xù)起吊。
8.1.7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yè)票,并應有負責技術人員在場指導。
8.1.7.1吊件重量達到起重機額定負荷的95%。
8.1.7.2起重機在電力線下方或臨近處作業(yè)。
8.1.8起重場地應平整,并避開溝、洞或松軟土質。汽車起重機作業(yè)前,應將支腿支在堅實的地面上。
8.1.9起吊物應綁牢,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中心在同一垂線上,吊鉤鋼絲繩應垂直,嚴禁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好嚴禁松鉤。
8.1.10起重機嚴禁越過電力線進行作業(yè)。在臨近帶電體處吊裝時,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與帶電體(在最大偏斜時)的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下表的規(guī)定:(見后頁)
起重機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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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等級 | <1 | 1~10 | 35~63 | 110 | 220 | 330 | 500 |
最小安全距離(m)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8.1.11起重機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制造廠銘牌規(guī)定。
8.1.12起重作業(yè)應有起重工擔任指揮,指揮信號必須清晰、準確。
8.2高空作業(yè)
8.2.1凡參加高處作業(yè)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經(jīng)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鑒定,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yè)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yè)。
8.2.2高處作業(yè)人員應衣著靈便,穿軟底鞋,并正確佩帶個人防護用具。
8.2.3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繩)。安全帶(繩)必須栓在牢固的構件上,并不得低掛高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安全帶(繩)是否栓牢。
8.2.4高處作業(yè)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待內或用繩索綁牢;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8.2.5高處作業(yè)人員在轉移作業(yè)位置時不得失去保護,手扶的構件必須牢固。
8.2.6作業(yè)人員上下鐵塔應沿腳釘或爬梯攀登。在間隔大的部位轉移作業(yè)位置時,應增設臨時扶手,不得沿單根構件上爬或下滑。
8.2.7塔上應避免上下交叉作業(yè)。上下交叉作業(yè)或多人在一處作業(yè)時,應相互照應、密切配合。
8.3鐵塔內、外拉線內懸浮抱桿組立
8.3.1吊裝方案和現(xiàn)場布置應符合作業(yè)指導書的規(guī)定;工器具不得超載使用。
8.3.2鋼絲繩與鐵件綁扎處應墊襯軟物。
8.3.3塔片就位時應先低側后高側;主材和側面大斜材未全部連接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業(yè)。
8.3.4抱桿提升前,應將提升腰滑車處及以下塔身的輔材裝齊,并擰緊螺栓。
8.3.5鐵件及工具嚴禁浮擱在鐵塔及抱桿上。
8.3.6用懸浮內、外拉線抱桿組立鐵塔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8.3.6.1起吊過程中腰環(huán)不得受力,攀根繩應收緊,控制繩應隨時放松。在保證構件不碰已組塔段的原則下,盡量松出攀根繩以減少各部索具受力。
8.3.6.2抱桿拉線應綁扎在塔身節(jié)點下方,承托繩應綁扎在節(jié)點上方,且緊靠節(jié)點處。
8.3.7組立鐵塔應設安全監(jiān)護人。
8.3.8組立鐵塔時,應及時擰緊塔腿地腳螺栓,其墊片規(guī)格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
8.3.9組立鐵塔過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嚴禁有人。
8.3.10在受力鋼絲繩的內角側嚴禁有人。
8.3.11調整桿塔傾斜或彎曲時,應根據(jù)需要增設臨時拉線;桿塔上有人時,不得調整臨時拉線。
8.3.12拆除受力構件必須事先采取補強措施。
8.4預防電擊
8.4.1遇有雷雨、暴雨、濃霧、六級以上大風,不得進行高空作業(yè)。
8.4.2在臨近電力線路附近施工和預防雷電擊傷鐵塔,塔腿吊裝完畢后,應按東北電力設計院和遼寧電力勘測設計院設計的鐵塔保護帽規(guī)格,將鍍鋅接地掛板沿保護帽走向彎預先做好準備,然后連接已埋設完畢的接地線和塔腿連接的主材上。
9.危險點分析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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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點 | 控?? 制?? 措?? 施 | 責任人 |
1.塔上作業(yè)人員隨意向地面扔工器具、物料等。 | ??? 傳遞工器具用小繩,剩余的螺絲集中裝袋用繩慢慢送下。 | 隊?長 指揮員 |
2.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 | ??? 塔上、地面設安全負責人,及時提醒監(jiān)督其扎好安全帶。 | 隊?長 安全員 |
3.地錨埋設不夠或夯得不實,不設馬道。 | ??? 工作票上注明坑深尺寸,地錨埋設前,派專人測尺檢查,深度足夠,挖好馬道,回填完畢后,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簽字。 | 工作票上明確負責人 |
4.工器具以小代大,或為方便施工,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 | ??? 施工前檢查使用規(guī)格,特別是檢查工器具的連接可靠性及轉動靈活性。 | 技術員 指揮員 |
5.在起吊物垂直下方停留或通過。 | ??? 施工前利用隊前會進行安全提示,重點強調,工作票上明確不得站在吊物下面。 | 指揮員 安全員 |
6.未經(jīng)技術人員同意施工隊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 ??? 隊技術員嚴格把關,若更改須經(jīng)上級技術部門的同意。 | 隊?長 技術員 |
7.因地形所限,為搶進度,起吊、組裝同時進行,以至于組裝人員暴露在起吊物下面。 | ??? 利用隊前會重點強調,起吊、組裝應依次進行,做到起吊物下無人。 | 指揮員 |
8.臨時用電無專人負責。 | ??? 在工作票上指定專人負責。 | 隊?長 專職電工 |
9.各種起重工器具、絕緣工具有缺陷。 | ??? 按規(guī)程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測、試驗。 | 專?工 機械員 安全員 |
10.分解組塔超重吊裝。 | ??? 施工隊仔細核對施工手冊的吊段參數(shù)(段別組合、段重、塔型)、嚴格按手冊要求施工。 | 技術員 指揮員 |
危?險?點 | 控?? 制?? 措?? 施 | 責任人 |
11.吊段上的斜材未固定好,“鍘刀”鐵傷人。 | ??? 起吊前將所有可能影響就位安裝的“活鐵”固定好,特別防止“鍘刀鐵”。 | 指揮員 對料負責人 |
12.分解拆抱桿時磨繩不受力,使抱桿頭部自由,拆節(jié)時倒向一側傷人。 | ??? 拆抱桿時頭部固定好,上下應用鋼繩套連接防止抱桿往一側傾倒。 | 指揮員 |
13.升完抱桿后,拉線“老根”不綁。 | ??? 升完抱桿后派專人檢查,重點查“老根”是否綁好。 | 指揮員 操作者 |
14.磨繩磨下拉線或抱桿。 | ??? 起吊前,首先使吊繩稍微受力,檢查是否有刮、磨、卡部位,如有應處理后重新起吊。 | 指揮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