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用電技術管理
1.1施工現(xiàn)場用電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并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1.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按有關要求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1.3用電由具備相應專業(yè)資質(zhì)的持證專業(yè)人員管理。
1.4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經(jīng)醫(yī)生檢查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
2)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
3)掌握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參加工作的維護電工、臨時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jīng)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在正式電工帶領下,方可參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視
1)惡劣天氣易發(fā)生斷線、電氣設備損壞、絕緣降低等事故,應加強巡視和檢查。
2)架空線路的巡視和檢查,每季不應少于1次。
3)配電所應每班巡視檢查1次。
4)各種電氣設施應定期進行巡視檢查,每次巡視檢查的情況和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記入運行日志內(nèi)。
5)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6)配電所內(nèi)必須配備足夠的絕緣手套、絕緣桿、絕緣墊、絕緣臺等安全工具及防護設施。
7)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必須配備足夠的常用電氣絕緣工具并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電氣性能試驗。電氣絕緣工具嚴禁挪做它用。
8)新設備和檢修后的設備。應進行72小時的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1.6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xiàn)場需要用電時,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jīng)用電管理部門批準,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接引。
2)接引電源工作,必須由維護電工進行,并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
3)施工用電用畢后,由施工現(xiàn)場用電負責人通知維護班組,進行拆除。
4)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5)配電室和現(xiàn)場的開關箱、開關柜應加鎖。
6)電氣設備明顯部位應設"嚴禁靠近,以防確電"的標志。
7)施工現(xiàn)場大型用電設備等,設專人進行維護和管理。
2安全用電技術要求
2.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
1)架空線路
a)工作零線與相線在一個橫擔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N)、B、C。
b)和保護零線在同一橫擔架設時,導線相序排列是: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N)、B、C、(PE)。
c)動力線、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分別架設時,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B、C;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A、(B、C)、
?。∟)、(PE);在兩個以上橫擔上架設時,最下層橫擔面向負荷,最右邊的導線為保護零線(PE)。
d)架空線的檔距不得大于35m,線間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場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為4m,機動車道為6m。
2)電纜
a)電纜直埋時,其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宜小于0.2~0.7m;電纜上下應鋪以軟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應蓋磚保護。
b)電纜與道路交叉處應敷設在堅固的保護管內(nèi)。管的兩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壓電纜(不包括油浸電纜),需架空敷設時,應沿建筑物架設,其架設高度不應低于2m;接頭處應絕緣良好,并應采取防水措施,進入變電所配電所的電纜溝或電纜管在電纜敷設完成后應將管口堵實。
d)電纜之間、電纜與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距離。
項目最小距離(m)
平行交叉
電力電纜之間及其與控制電纜之間
0.10
0.50
控制電纜之間-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礎(邊線)
0.60-
排水溝
1.00
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