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些火災隱患,我們也應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消防組織。集貿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辦單位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xié)助,公安消防機構實施監(jiān)督。主辦單位應當建立消防管理機構,多家合辦的應當成立由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防火領導機構,統(tǒng)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集貿市場內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邏檢查制度。集貿市場內的各類人員,應當接受市場主辦或合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攤位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參加義務消防組織及撲救火災的義務。
二、所有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集貿市場,其防火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并報當?shù)毓蚕罊C構審核。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主辦單位和經營者如需改變建筑布局或使用性質,應當事先報經當?shù)毓蚕罊C構審核批準。
凡在城鎮(zhèn)設置建筑為半敞開式或者露天集貿市場,主辦單位或合辦單位應當事先將其選址及占用場地等情況,報經當?shù)毓蚕罊C構審核,半敞開式建筑的頂棚應當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露天集貿市場應當留出消防車通道,不得影響公共消防設施的使用,在高壓線下兩側5米以內,不得擺攤設點。集貿市場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材料堆場要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市場內要按商品的種類和火災危險性,劃分若干區(qū)域,區(qū)域之間應留出足夠的安全疏散通道。
三、集貿市場內嚴禁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部位或區(qū)域,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煙、禁火標志。集貿市場內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要求。集貿市場內經營者使用的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統(tǒng)一由主辦單位委托具有資格的施工單位和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集貿市場營業(yè)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消防用電分開設置。室外集貿市場不應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集貿市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用非燃材料制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集貿市場內的營業(yè)廳、辦公室、倉庫等用房,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由主辦或合辦單位負責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集貿市場還應當配備基本的消防通訊和報警裝置,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及時報警。
集貿市場人流量大,而且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所以我們必須時刻警惕著有可能發(fā)生火災的隱患,也必須做好充足的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