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之所以能引起火災,是因為電可以轉化為熱。途徑有二:一是靠放電;二是電流通過時的電阻發(fā)熱。
一、電氣引發(fā)火災的基本原因
1、短路。俗稱碰線、混線或連電?;鹁€與火線或火線與地線,在電阻很小或完全沒有電阻的情況下碰在一起,就形成了短路。當形成短路時,就容易引發(fā)火災。
2、過載。不同種類、不同粗細的導線,只能允許連續(xù)通過一定量的安全電流。如果電流過載,導線的溫度超過正常工作溫度,絕緣層加速老化,變質損壞,嚴重時引起著火事故。
3、接觸電阻過大。電氣設備和導線接觸不良,形成局部電阻過大并產(chǎn)生大量的熱。溫度高了,就會燒壞絕緣材料,引起火災。
4、火花和電弧?;鸹ㄊ欠烹姷慕Y果,電弧是大量密集的火花構成。這種火花和電弧的溫度可達3000OC以上,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質燃燒。
5、遺忘。在使用電氣設備、器具后,忘記及時斷電,而使之長時間工作發(fā)熱引燃周圍易燃物蔓延成災。這種火災事故尤其是在突然停電的情況下忘記斷電造成的。
二、電氣照明的防火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較多的白熾燈、熒光燈、高壓汞燈、鹵鎢燈等照明燈具,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1、合理選用燈具類型。
在有爆炸性混合物或生產(chǎn)中易于產(chǎn)生爆炸介質的場所,應采用整體防爆裝置。有腐蝕性氣體及特別潮濕的場所,應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燈具,其部件還應進行防腐處理。在灼熱多塵的場所(如煉鋼、煉鐵、軋鋼等場所)可采用投光燈。戶外照明可采用封閉型燈具或有防火燈座的開啟型燈具。
2、應正確安裝照明、裝飾燈具。
?。?)燈具與可燃物間距不小于50厘米(鹵鎢燈為大于50厘米),與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米,當?shù)陀? 此高度時,應加裝防護設施。燈泡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燈具的防護罩必須完好無損,嚴禁用紙、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擋燈具。
?。?)可燃吊頂上所有暗裝、明裝的燈具功率不宜過大,并應以白熾燈或熒光燈為主;暗裝燈具及其發(fā)熱附件的周圍應有良好的散熱條件。舞臺暗裝彩燈、舞池腳燈、可燃吊頂內燈具的導線均應穿鋼管或阻燃硬塑套管敷設;鹵鎢燈燈管附近的導線應采用耐熱絕緣護套;吊裝彩燈的導線穿過龍骨處應有膠圈保護。
(4)選用質量可靠的低溫鎮(zhèn)流器,不準將升溫高的鎮(zhèn)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大花板等物體上,其電容與容量必須與燈管一致。
?。?)0級、10級爆炸危險場所(0級區(qū),是指爆炸性氣體,10級區(qū)是指爆炸性粉塵),選用開啟型燈具做成嵌墻式壁龕時,其檢修門應向墻外開啟,并保證通風良好;向室內照明的一側應有雙層玻璃嚴密封閉。其距門、窗框的水平距離不少于3米,距排風口水平距離不小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