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手架設計施工荷載為2KN/m2,可三步同時施工,升降腳手架的使用應嚴格控制荷載,嚴禁超載,架面施工荷載應均勻分布,避免產生集中荷載和偏心荷載。
2、腳手使用前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整體腳手施工上崗交底,腳手搭設后及每次提升下降前必須履行檢查驗收制度,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見表5.2-1,5.2-2)
3、每次提升或下降前,由施工班組長主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完后進行小結。
4、腳手架在提升與下降時,除操作班組外,土建施工禁止使用腳手架,只有在提升(或下降)完畢經驗收并簽發(fā)書面通知后,方允許正常施工操作,若提升(或下降)過程中土建操作人員不聽勸阻違章在腳手架上施工,腳手架升、降必須立即暫停,通知施工單位整改后方準許升、降。
5、提升、下降和拆、搭腳手架過程中,必須設置安全警戒區(qū)。
6、提升與下降時,腳手架上禁止有施工荷載,堆放的材料及雜物應及時清除。
7、提升、下降前,應將主體結構周邊1m范圍內零散材料垃圾清楚干凈,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8、升、降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應注意觀察電機、葫蘆的運轉情況,發(fā)現故障及時通知停機處理排除。
9、整體腳手在提升或下降一層后,必須安裝完所有主框架斜拉桿與墻體硬拉結。嚴禁操作人員下班時將腳手用電動葫蘆吊著懸空。
10、腳手在升、降過程中每個區(qū)域的人員應嚴密監(jiān)護,如發(fā)生報警停機后應檢查確認故障原因,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進行提升或下降。
11、腳手升降、搭設及拆除人員應佩戴安全帶,并系在安全可靠處。
12、除控制臺操作一人外,其余人員一律不得站在腳手架上隨腳手架一起提升或下降。
13、六級以上大風禁止提升、下降,夜間及暴雨、大雪等條件也不準進行提升、下降的操作。
14、禁止隨意拆動架體構件、拉結件及安全防護設施,若需進行調整,征得腳手架設計人員同意,由工長下令,才能由腳手架施工人員進行。
15、土建支模支撐禁止與架體相連,轉料平臺不許受力于腳手架上。
16、整體升降腳手架的提升條件,首先是土建結構的混凝土強度達到C10,方可提升。
17、腳手架拆除時所有桿件、扣件應分離,不允許桿件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