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0485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通常在0.4Hz~50kHz頻率范圍內對直線運動激光測振儀進行絕對法和比較法校準所用的儀器和程序。本部分不僅規(guī)定了在認可或非認可校準實驗室對激光測振儀或機械振動傳感器進行校準所需的標準激光測振儀,而且明確了使用標準激光測振儀對激光測振儀進行絕對校準,或者使用經激光干涉法校準過的參考傳感器對激光測振儀進行比較校準的方法和程序。
若將激光測振儀設計成檢測直線運動量(位移或速度),并將其轉化為一定比例(即時域相關)電信號輸出的激光光學傳感器,不論它們是否含有指示儀表,均可按照本部分進行校準。標準激光測振儀通常輸出數字信號,激光測振儀通常輸出模擬信號。激光測振儀的輸出信號或讀數可以是振幅,有時也包含運動量(包括加速度)的相移。本部分明確規(guī)定了復靈敏度模的校準(相位校準見附錄 D)。
注:激光測振儀能夠測量頻率范圍在兆赫茲級、吉赫茲級的振動。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振動發(fā)生設備能產生這樣高
的頻率。在滿足如下前提的條件下,這一類激光測振儀的校準可以用電校準信號處理子系統(tǒng)的方法來評估,信號處理子系統(tǒng)輸入相應的合成多普勒信號:
———被校激光測振儀的光學子系統(tǒng)滿足5.5.3給出的要求;
———合成多普勒信號等效替代光電探測器的輸出信號。
該方法(見參考文獻[25])更詳細的說明不屬于本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