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在技術內(nèi)容方面是等效采用ISO/DIS14122—1:1996《機械安全 進入機器和工業(yè)設備的固定設施 第1部分:進入兩級平面之前的固定設施的選擇》制定的。本標準是“機械安全 進入機器和工業(yè)設備的固定設施”系列標準的第1部分,該系列標準其他各部分的名稱是:
第2部分:工作平臺和通道。
第3部分:樓梯、階梯和護欄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本標準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yè)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機械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機械科學研究院。參加起草單位:吉林省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中國標準化與信息分類編碼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勤、馬賢智、石俊偉、肖建民、張銘續(xù)、羅世建、程紅兵。
1 范圍
本標準的目的是規(guī)定GB/T15706.2—1995中所述的安全進入機械的一般要求:標準的這一部分給出了當需要進入機器而不能直接由地面或地板進入時,選擇進入建議方案。
本標準適用于需要固定進入設施的所有機械(固定式和移動式),本標準特別適用于作為機器整體組成部分的進入設施。
在沒有特定標準或國家法規(guī)的情況下,本標準也適用于進入安裝在建筑物內(nèi)作為建筑物一部分的機械設施。尤其適用于成套運行的大型機組構(gòu)成的工廠(例如發(fā)電廠、造紙廠、煉鋼廠、石油化工廠等)。
注:在大型機器的情況下,當進入設施(如樓梯等)是建筑物的主要部分或機械的一部分難以決定時,使其他要求可能被滿足(例如建筑物的撤離路線等)也可采用本標準。
本標準也適于不是永久固定于機器上,而對于機器的某些操作(如更換造紙機的氈墊)可以將其拆除或移到旁邊去的進入設施。
本標準不適用于提升裝置或?qū)樘嵘嘶蚱渌麑iT裝置而設計的可移動的升降平臺。
本標準所涉及的重大危險源見第4章。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gòu)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706.1—1995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1部分:基本術語、方法學
GB/T15706.2—1995 機械安全 基本概念與設計通則 第2部分:技術原則與規(guī)范
GB/T16856—1997 機械安全 風險評價原則
GB17888.3—1999 機械安全 進入機器和工業(yè)設備的固定設施 第3部分:樓梯、階梯和護欄
GB17888.4—1999 機械安全 進入機器和工業(yè)設備的固定設施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3 定義
除了GB/T15706中的定義外,在本標準中還采用下列定義(見圖1)。
A―坡道;B―避免的范圍;C、D、E―樓梯,推薦D;F、G―階梯,推薦F;H―直梯
圖1
3.1 直梯 ladder
具有75°~90°傾角的固定式進入設施。
水平構(gòu)件可以是踏棍、踏板等。
3.2 階梯stepladder
具有46°~74°傾角的固定式進入設施。
水平構(gòu)件是踏板。
3.3 樓梯stairway
具有20°~45°傾角的固定式進入設施。
水平構(gòu)件是踏板。
3.4 坡道 ramp
具有0°~10°傾角的固定式進入設施。
它具有平坦的表面而沒有任何分離的水平構(gòu)件。
4 危險
在確定進入設施的形式和位置時要考慮以下主要危險:
a) 墜落危險;
b) 滑倒危險;
c) 絆倒危險;
d) 過度耗費體力,例如長時間爬梯子引起的危險;
e) 由機械引起的危險,如:
——機器的運動部分;
——機器本身運動(移動式機械);
——輻射、熱表面、噪聲;
——蒸氣、熱的液體。
f) 由機器的環(huán)境引起的危險,如吸入空氣中的有毒物質(zhì);
g) 物質(zhì)或物體的墜落危險(當它們可能對人產(chǎn)生風險時)。
本標準的這一部分的主要目標是防止人的墜落和過度消耗體力。
5 總則
5.1 固定式進入設施的選擇要求
在機器“壽命”期的各階段(見GB/T15706.1—1995的3.11),固定式進入設施應使人能安全、方便地進入可預見的需要進入的機器的所有區(qū)域和部分。
5.2 進入設施的優(yōu)選
進入機械設施的選擇應按下列順序選?。?BR> a) 直接由地面或地板進入(詳見5.3.1);
b) 提升裝置、坡道或樓梯(詳見5.4);
c) 階梯或直梯(詳見5.5)。
5.3 進入設施的選擇
5.3.1 基本方案
只要有可能,應優(yōu)先選用直接由地面進入或由地板進入。尤其是需要經(jīng)常進入的控制裝置或機器的其他部分,均應盡可能在地面或地板上直接達到。
如果根據(jù)5.3.1直接進入不可能實現(xiàn),應選用下列作為必須進入的基本方案;
——提升
——具有傾角為3°~10°的適當坡道(見5.4b)
——具有30°~38°傾角的樓梯(見5.4C)
5.3.2 階梯或直梯的選擇條件
5.3.2.1 在設計機械時應盡量避免選用階梯和直梯作為進入設施,因為采用它們具有較大的墜落風險,并且需要消耗更多的體力。
5.3.2.2 如果按照5.3.1的進入設施不可能,可以考慮選用階梯或直梯。最終決定應根據(jù)風險評價做出。在各種情況下,遺留風險(見GB/T16856)應在可接受水平上。如果認為遺留風險水平太高,那么機器的基本結(jié)構(gòu)應改變,以便采用更合適的進入通道(見5.3.1和附錄A)。
下面列出了一些可以選用階梯或直梯的典型事例,最后的選擇總是應根據(jù)風險評價做出。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選用階梯或直梯應滿足下列一種以上的條件:
a) 垂直距離短;
b) 預期只是很少使用的通道;
注:當估計頻繁使用時,應考慮機械的整個壽命期,如果通道需要經(jīng)常使用,例如機器裝配或安裝期間或周期性大修期間,一般不采用階梯或直梯。
c) 使用通道時不需要攜帶大的工具、備件或其他裝備;
d) 預期同時使用通道的只有一個人;
e) 受傷人員的撤離不使用該通道;
f) 機器的結(jié)構(gòu)使其不能使用一般樓梯或其他基本設施(見5.3.1)。
注:塔式起重機和移動式機器都是例子。
5.3.2.3 對階梯和直梯之間的選擇,見5.5。
5.4 提升裝置、坡道或樓梯的選擇
兩級平面之間設置樓梯或坡道作為進入設施應優(yōu)先采用。
在提升裝置、坡道、樓梯之間選擇時,應考慮以下內(nèi)容:
a) 對于下列應用場合提升裝置是最好的方案:
——需要經(jīng)常進入幾個人;
——垂直距離長;
——運輸重載荷(貨物);
——除提升裝置外,總是需要另外一個可替換的撤離路線。
b) 對于下列應用場合坡道是最好的方案:
——垂直距離短;
——需要輪式車輛(叉車、手推車等)。
坡道的坡度根據(jù)使用決定:
——手推車或其他運輸車輛,最大坡度為3°。
——機動車輛(如叉車),最大坡度為7°。
——步行,最大坡度為10°。
注1:對具有一個或兩個臺階的樓梯,坡道通常是可取的。
注2:坡道的表面的性質(zhì)對安全性有很大的影響,該表面應具有很好的防滑性。
c) 樓梯(詳見GB17888.3),基本方案是坡度在30°~38°之間。
5.5 階梯和直梯之間的選擇
在階梯和直梯之間做出選擇時,至少應考慮a)和b)的內(nèi)容。對于這些裝置的詳細要求見GB17888.3和GB17888.4。
a) 階梯的有關安全性能:
——如果一個人向下走動并不面向階梯,他必須十分小心,這樣才不至絆倒或墜落;
——如果使用者非常小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攜帶工具、備件等上下階梯;
——根據(jù)GB17888.3的要求,階梯沒有休息平臺的最大梯段是3m;
——具有60°~70°之間傾角的階梯只宜選作因空間限制或過程需要的臨時進入設施。
b) 直梯的有關安全性能:
——人必須面向直梯并用手扶著。因此,下行時沒有類似階梯那樣的墜落危險;
——使用直梯更消耗體力;
——根據(jù)GB1788.4沒有休息平臺的最大梯段是10m;
——防止直梯的使用者由高處墜落的兩種主要防護設施是安全護籠和在剛性錨柱上的防墜器;
——護籠總是現(xiàn)成的,并且實現(xiàn)安全水平不取決于操作者的活動;而在剛性錨柱上的導軌式防墜器需要操作者有意識調(diào)整。
——當攜帶氣瓶或帶有其他一些笨重的裝備時,(例如消防裝備或在毒氣泄漏情況下使用的裝備)不能使用護籠。
——具有個人防墜落保護裝置的直梯防跌落能力好于護籠。
——如果與導軌式防墜器一起使用的帶具與滑動系統(tǒng)不配套,則系統(tǒng)支承的鎖緊是不可靠的。
附錄A
?。ㄌ崾镜母戒洠?BR> 為進入的方便機器或系統(tǒng)中可能改變的例子
A1 為了采用更合適的樓梯或其他可能更合適的進入設施,在立柱、橫梁、管道、纜繩盤、平臺、貯罐等處做些改變。
A2 為了采用更合適的樓梯或其他可能更合適的進入設施,在進入路線上做些改變。
例1:采取從另一側(cè)進入,以使得合適的樓梯有足夠的空間,如果有必要可以加裝水平臺。
例2:在樓梯的設計上做些改變,以便于可能使用更合適的樓梯(例如:在方向上的改變)。
A3 在機器上做些改變以消除對進入的需要,或使得能從地面或地板上進入。
例1:借助管道使用潤滑點接近地面。
例2:采用不同的潤滑方式,例如:
——永久性潤滑;
——利用油泵循環(huán)潤滑。
例3:將電動機和電力傳輸裝置安置得能從地面進入維修和維護點。
例4:將機器安裝到另一個地方,以使得可能由一個已有的平臺進入。
例5:改變管線/或閥的位置,以能夠在地平面或地板上對閥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