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是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 14123—1:1998《機械安全 減小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zhì)對健康的風險 第1部分:用于機械制造商的原則和規(guī)范》制定的,與ISO 14123—1:1998的主要差異是:
1.“引用標準”的導言是按GB/T 1.1的規(guī)定編寫的,并將原標準中引用的一個ISO標準改為相應的國家標準。
2.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引言”部分。該部分主要講述了安全標準的分類,在GB/T 16755—1997《機械安全 安全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guī)則》中對安全標準的分類已有明確說明,故予以取消。
3.取消了原標準中的附錄B。
本標準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自2002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本標準由中國機械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機械安全標準化技術(shù)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機械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石俊偉、李勤、張爾正。
ISO前言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是國家標準化團體(ISO成員)的世界范圍的聯(lián)盟。起草國際標準的工作通常由ISO技術(shù)委員會承擔。對于技術(shù)委員會建立的項目,每個對其感興趣的團體都有權(quán)在此委員會上提供意見。與ISO有聯(lián)系的國際組織、政府機構(gòu)和非政府機構(gòu)也可以參加此工作。ISO在電氣標準的所有問題上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有密切的合作。
技術(shù)委員會采納的國際標準草案要在成員團體中傳送以用于投票。作為國際標準出版要求至少得到成員團體75%的贊成投票。
本國際標準ISO 14123—1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根據(jù)EN626—1:1994起草,并經(jīng)ISO成員團體的贊同被ISO/TC 199(機械安全技術(shù)委員會)按特殊的“快速程序”方式采納。
ISO 14123的總標題為“機械安全 減少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zhì)對健康的風險”,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第1部分:用于機械制造商的原則和規(guī)范
——第2部分:產(chǎn)生驗證程序的方法學
附錄A和附錄B均是提示的附錄。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zhì)對健康造成風險的控制原則。
本標準不適用于只是因其爆炸、可燃、放射性或因其處在極限溫度、壓力下產(chǎn)生的狀態(tài)而有害健康的物質(zhì)。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gòu)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8569.2—2001 機械安全 減小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zhì)對健康的風險 第2部分:產(chǎn)生驗證程序的方法學(eqv ISO 14123—2:1998)
GB/T 16856—1997 機械安全 風險評價的原則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預定使用 intended use
根據(jù)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或根據(jù)其設計、結(jié)構(gòu)與功能對機器的合理使用。
3.2 危害性物質(zhì) hazardous substance
有害健康的化學或生物介質(zhì),例如按如下分類的物質(zhì)或?qū)傩裕?br />
——劇毒的;
——有毒的;
——有害的;
——腐蝕性的;
——刺激性的;
——過敏的;
——致癌的;
——誘導有機體突變的;
——產(chǎn)生畸形的;
——致病的;
——導致窒息的。
4 風險評價
4.1 識別危險和評價危害健康物質(zhì)的可預見風險應由機械制造商來進行。它應盡可能地包括在機器的整個壽命階段因人員暴露于機器而引起的任何潛在危險。
注:詳細的風險評價方法由CB/T 16856—1997給出。
4.2 風險的級別取決于物質(zhì)的危險屬性、人員暴露的可能性和暴露的程度。危害性物質(zhì)對健康的影響可能是:
——短期的或長期的;
——可逆轉(zhuǎn)的或不可逆轉(zhuǎn)的。
4.3 危害性物質(zhì)可能處于任何物理狀態(tài)(氣態(tài)、液態(tài)、固態(tài))并可能通過以下方式影響人體:
——吸入;
——吞咽;
——與皮膚、眼睛和粘膜的接觸;
——由皮膚滲入。
4.4 危害性物質(zhì)可能產(chǎn)生于:
——機器的任何部分;
——在機器中存在的物質(zhì);
——由機器處理的或在機器上使用的物料所直接或間接產(chǎn)生的物質(zhì)。
4.5 機器的壽命期可包括下述各階段:
——制造;
——運輸和委托;
——運輸;
——安裝;
——委托;
——使用;
——操作,包括啟動和關閉;
——失效;
——設定或過程轉(zhuǎn)換;
——清洗;
——調(diào)整;
——維護和修理;
——閑置、拆卸和乃至關系到安全方面的處理。
5 排放類型
5.1 空中排放
5.1.1 空中排放是暴露于危害性物質(zhì)的最具影響的來源。吸入通常是所有進入人體中最具影響的途徑(見4.3)。另外,空中排放可通過其它途徑進入人體,特別是物質(zhì)附著在人體表面或?qū)⑵渫萄氏氯r。
5.1.2 空中排放可能由不同的來源引起,包括:
——機加工,如鋸切、磨削、砂磨和銑削;
——蒸發(fā)和熱對流,如打開油箱、坩堝、溶劑池;
——金屬熱加工,如焊接、銅焊、釬焊、仿形切割、鑄造;
——物料搬運,如漏斗式送料、氣力輸送、袋裝式加料;
——噴涂,如噴漆、高壓清洗;
——泄漏,如在泵的密封處、法蘭處;
——副產(chǎn)品和廢氣,如來自廢渣中的氣體、橡膠硫化物;
——維護,如清空過濾袋;
——拆卸處理,如拆卸鉛酸蓄電池組,除去石棉絕緣層;
——燃料的燃燒,如內(nèi)燃機的廢氣;
——食品混合器具;
——金屬加工,如水溶性金屬加工潤滑液產(chǎn)生的亞硝胺。
5.1.3 空中排放危害性物質(zhì)舉例
——吸人刺激物,如二氧化碳、氯氣、鎘氣;
——致敏劑,如異氰酸鹽、酶、松酯氣;
——致癌物,如石棉、鉻Ⅵ、苯、聚乙烯單體;
——纖維粉塵,如游離結(jié)晶硅、石棉、鈷;
——窒息劑,如氮氣、氬氣、甲烷;
——生物制劑,如嗜肺軍團桿菌、發(fā)酵的干草發(fā)出的灰塵;
——影響人體特定部位的危害性物質(zhì),如水銀(影響神經(jīng)系統(tǒng)和腎臟)、鉛(影響神經(jīng)系統(tǒng)和血液)、四氯化碳(影響神經(jīng)系統(tǒng)和肝臟)、一氧化碳(影響血液)。
5.1.4 空中排放的測定要用到基于人員所涉及的呼吸區(qū)域的物質(zhì)濃度的評價技術(shù),這種測量的結(jié)果通常要與適當?shù)呐袚?jù)進行比較。
5.1.5 對空中排放有多種空氣取樣和污染分析方法。取樣方法和分析技術(shù)應根據(jù)空中排放污染的性質(zhì)來選擇。
5.2 非空中排放
5.2.1 非空中排放可能是通過吸入、與皮膚、眼睛或粘膜接觸或由皮膚滲入(見4.3)而暴露于危害性物質(zhì)的最重要來源。
5.2.2 非空中排放可能由各種各樣的情況產(chǎn)生,包括:
——來自于開放源的遷移,如飛濺和導致二次排放的蒸發(fā)或凝聚;
——打開機械,如為了維修;
——進入機械,如為了檢查;
——物料處理,如裝料、取樣、清除;
——處理機械零部件,如拆卸;
——錯誤操作,如過量填裝;
——泄漏,如在泵的密封處、法蘭處;
——破裂。
5.2.3 由于與不同物料有關的各種有害屬性的作用,暴露于非空中排放能引起健康受損。這些物料的一些例子包括:
——腐蝕劑,如硫酸;
——刺激物,如濕水泥;
——致敏劑,如鉻化物、環(huán)氧樹脂;
——致癌物,如使用過的淬火油、氧化鈹、多環(huán)芳香烴;
——生物制劑,如污染的切削油、污染的血液。
所產(chǎn)生的病害可能位于人體的接觸點或在人體的某一部位(系統(tǒng)性的或特定器官)作用的結(jié)果。對有些物質(zhì),兩種情況都可能發(fā)生,例如苯。
5.2.4 非空中排放不能靠測定物質(zhì)在空氣中濃度的方法評價。不能使用基于這些濃度的判據(jù)??梢越⑵渌袚?jù),例如對切削油中微生物濃度的限值。
5.2.5 在某些情況下,對表面污染進行定量評價可能是合適的。待使用的判據(jù)應是基于有毒性和實用性兩方面的考慮的。測量這種污染的技術(shù)包括:
——涂抹的化學分析;
——采用瑩光跟蹤劑;
——比色指示;
——微生物計數(shù)。
6 消除或減小風險的要求和/或措施
考慮到與暴露和外部環(huán)境有關的科技方法和局限,應盡可能切合實際地減少暴露于危害性物質(zhì)的風險。在選擇大多數(shù)適用的減小風險的方法時,制造商應采取措施減小因可能接近排放源而產(chǎn)生的暴露風險。制造商應按給定的順序應用下列原則考慮技術(shù)狀態(tài):
——設計機械時能消除或防止暴露風險;
——設計風險不能被消除的機械時能按下列優(yōu)先順序減小風險:
1)減少排放;
2)通過通風或其他工程方法減少;
3)通過機械操作或隔離減少暴露。
——對用戶給出遺留風險的信息和有關減少暴露的附加措施的建議。
注:附錄A(提示的附錄)給出了可能措施的詳細列表。
7 使用和維護信息
7.1 使用信息
7.1.1 制造商應在說明書中聲明機器的預定使用、機器中可能產(chǎn)生的危害性物質(zhì)(見4.4)和操作程序。必要時制造商應規(guī)定通過培訓需達到的資格水平。在機器的設定和操作條件能導致風險減小的場合,制造商應在說明書中給出適當?shù)脑敿氄f明。
7.1.2 當機器配備了減小危及健康風險的手段時,機械制造商應提供有關對其正確使用的信息和可能對其性能有副作用的因素的信息。
7.1.3 在沒有提供減小危及健康風險的手段時,制造商應規(guī)定合適的和經(jīng)過證明的減小和/或測試方法。
7.1.4 如果能預見危害性物質(zhì)的泄漏、溢出或失控的釋放,制造商應盡快提供限制危及健康的風險擴大的合適的信息,以及能盡快恢復控制的合適的信息。在適當?shù)膱龊?,為使釋放源能被安全的識別和進行修理,信息應包括緊急程序、物質(zhì)的安全處置和合適的防護設備。
7.1.5 制造商應提供有關必要的個體防護裝備信息和保健設施信息。
7.2 維護信息
機械制造商應提供對機器無健康風險維護的充分的說明。
注:此信息可包括為確保連續(xù)有效減少有害物品排放的必要維護。用戶可以通過結(jié)構(gòu)性維護程序進行實施,這種程序是在可行的適當時間間隔里進行各種功能和性能檢查。
示例:對于機械式振動濾網(wǎng)的用戶來說,維護程序的要素可包括下列方面的規(guī)則檢查:
——硬件的物理狀況,包括濾網(wǎng)罩、檢查窗等,要求保持容器的完整性;
——與罩和窗有關的墊圈和密封應確保它們是完整的和有效的;
——進料和生產(chǎn)線上的柔性聯(lián)接器,要確保它們保持聯(lián)接并處于良好狀態(tài);
——抽氣式通風裝置,包括目測、常規(guī)機械檢驗和通風性能測試;
——物料的堆積。
8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驗證
GB/T 18569.2敘述了為減小由機械排放的危害性物質(zhì)對健康的風險而產(chǎn)生的驗證程序的方法。
附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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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暴露于危害性物質(zhì)的措施的示例
A1 消除和預防風險
消除和預防風險措施的例子如下:
——消除能引起排放的操作;
——選擇一個可能替換的生產(chǎn)過程;
——選擇一個可替換的操作;
——消除對危害性物質(zhì)的使用;
——使用危害性較小的物質(zhì)代替危害性物質(zhì),例如無鎘銀焊料;
——使用完全封閉工藝和輸送系統(tǒng),例如密封泵;
——使用遙控和自動工藝。
A2 減小風險
A2.1 減少排放
減少排放的措施的例子如下:
——使用蒸汽回收系統(tǒng),如用管道將排放氣體輸進貯存罐;
——使用減塵形式,如用小球、顆粒、薄片或錠粉代替粉末;
——密封物料輸送系統(tǒng);
——通過濕化抑制粉塵;
——閥、泵和法蘭的維護;
——防止溢出和泄漏;
——使用干燥后無塵的液體,如使用抗粘肥皂溶解非硫化橡膠;
——將軸和密封物浸在活性液體里,以吸收泄漏的危害性物質(zhì),如異氯酸鹽泵;
——調(diào)整罩、柔性或剛性檔板或浮球,以包容從諸如傳送帶、罐子中的排放;
——冷凝液化氣,如在溶劑消除罐中;
——在負壓下的操作系統(tǒng);
——過程控制,如使用熱動力開關、壓力開關。
A2.2 通風減險
采用通風減少風險的措施的例子如下。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有效性的順序為:
——從幾乎全部封閉到部分封閉的局部抽氣通風;
——無封閉狀態(tài)下的局部抽氣通風;
——氣簾;
——一般稀釋通風,如用干凈氣流換氣;
——建筑設計通風,如在高大建筑中的熱加工。
A2.3 通過管理或隔離減少暴露
通過管理或隔離減少暴露的措施的例子如下:
——被限制的空間或危險操作區(qū)域或高風險區(qū)域,禁止非必要的進入;
——使用局部圍欄、隔離物或分隔建筑,分離危險操作和無危險操作;
——通過多技能培訓或較有效工作實踐,減少暴露于危險的工作人員的數(shù)量;
——僅在必要時,從控制室的過程操作要看到受污染區(qū)域;
——使用堤墻防止溢出物的漫延;
——減少暴露時間。
A3 有關遺留風險的信息或其他措施
要提供的有關遺留風險信息或要采取的有關減小風險措施的例子如下:
——經(jīng)常對受污染的墻、表面等進行清洗或消毒;
——規(guī)定安全儲存和處置對健康有害的物質(zhì)的方法;
——合適的個體防護裝備;
——禁止在被污染區(qū)域飲食或吸煙;
——提供和保持用于清洗、更換和存貯衣物的適當?shù)脑O備,包括對清洗受污染衣物的合適放置;
——對相應的人員提供足夠的信息、說明和培訓。
注:以上這些例子可用于機械設計,也可作為信息提供給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