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必須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持證上崗;
2、使用起重機前,操作者必須熟悉起重機的機械及相關性能;
3、使用前先檢查起重機周圍情況,清理障礙物,松開夾軌器至頂開行程開關;檢查駕駛室各控制手柄都在零位后,再合閘;起動電動葫蘆,檢查鋼絲繩有無缺陷,檢查警鈴是否正常;
4、開車前須響鈴,工作前應先作空負荷試驗,觀察各機構是否正常,檢查電動葫蘆行程開關是否靈敏可靠,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吊重作業(yè);
5、起吊第一次重物時,應作剎車試驗:先將重物吊離地面0.5米左右,然后停車、下降,觀察各動作是否正常;
6、起重機工作時嚴禁橫梁和大車軌道有人;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重物起升高度至少高于重物運行路線上的最高障礙物的0.5米。嚴格禁止吊運重物在人頭上越過;
7、移動起重物應聽從專職起重工的指揮,但“停車”信號不論由誰發(fā)出應立即停車;
8、起重機吊鉤上有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完畢時,吊具應上升到安全高度,使控制器處在零位;
9、運行中遇到突然停電時,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在“0”位;
10、遇有雷擊或六級以上強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11、嚴禁超重和斜拉斜吊,嚴禁利用行程開關作停止開關使用;
12、工作完畢鎖緊夾軌器、放置好防風草鞋、切斷總電源后司機才能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