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緩緩全開總汽閥,同時注意鍋爐各部件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總汽閥完全開啟向鍋爐供汽后,應將總汽閥手輪退還半圈,防止熱脹后不能轉動。
(3)全開閥后,應再一次檢查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水漏氣等現(xiàn)象。檢驗發(fā)現(xiàn)符合條件后,逐漸加強燃燒,帶負荷正常運行。
2.7給水
(1)給水前首先檢查所有給水泵是否正常,水泵進水口至水箱的閥門、水泵排水口的閥門、操作閥門至鍋爐管路之間的閥門是否開啟,若未開啟應全部開啟。
(2)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xù)進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
(3)開動電動機,當壓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產(chǎn)生的壓力時,開啟操作閥門。
(4)停止水泵運轉時,應先關操作閥門,再停電動機。
2.8排污
(1)排污時首先將慢開閥(離鍋爐體近的一只)全開,然后微開快開閥(排在慢開閥后面的),以便預熱排污管路,待管路預熱后再緩緩開大,排污完畢后閥門關閉次序與
上述相反。
(2)兩臺或兩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注意:
1)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2)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3)排污應在低負荷、高水位情況下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注意爐內(nèi)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鍋爐水位20~50mm為宜。
(4)關閉排污閥后,在離開第2只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檢查其是否冷卻,如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2.9鍋爐運行中的調整操作
(1)鍋爐運行中,司爐工必須根據(jù)燃燒方式的不同,做到勤看火、勤聯(lián)系和勤調整,保持鍋爐燃燒正常,使蒸發(fā)量與負荷(用氣量)相適應。
(2)爐內(nèi)正常的燃燒工況應是:煤的著火線距煤閘門200mm處火焰燃出且均勻,火焰呈亮黃色并能延伸到后拱下方,火床平整,渣在爐排尾部呈微黏結,爐膛溫度保持在1000℃以上,爐膛出口負壓20~30Pa,鍋爐在額定壓力時,排煙溫度在170~210℃之間。
根據(jù)燃燒情況進行配風調節(jié)。
(3)煤層厚度與燃料性質、爐膛的熱負荷有關,一般對煙煤采用薄煤層快速燃燒,煤層厚度建議在80~140mm,下雨煤濕時,宜采用厚煤層慢速燃燒。
(4)煤倉內(nèi)不能缺煤,隨時消除煤斗內(nèi)煤黏接搭橋的現(xiàn)象;為了保證著火理想和煤不會在煤斗內(nèi)搭橋,煤在進入煤倉前應先打堆澆水,一般以手能將煤捏成松團為宜。
(5)當煤進入爐膛后,應在距煤閘門200mm的范圍內(nèi)著火;若發(fā)現(xiàn)煤在閘門下燃燒,可適當增加燃煤的澆水量,并加快爐排速度。
(6)發(fā)生脫火時,可在左側看火門處用火鉤將后面已燃燒的煤撥到新進爐膛的燃料層上。
(7)煤層應在爐排尾部前500mm處燃燒完畢,灰渣呈暗色,尾部應保證一定厚度的渣層,防止爐排暴露在火光之下。
(8)發(fā)現(xiàn)結焦時要打焦,焦塊不得大于300mm,以保證灰渣順利進入出渣機。
(9)當火床上出現(xiàn)高低不平的火口時,應扒平,消除火口,保證火床平整。
(10)短時間壓火時應將煤層離開煤閘門100mm,防止燒壞煤閘門。
(11)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件有無特殊的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
(12)減速箱蝸桿軸的安全離合器彈簧不能壓得太松或太緊。
(13)燃燒多灰分的燃料時,出渣機應連續(xù)開動出渣,出渣機筒內(nèi)水位應保持在探水棒水位變動范圍內(nèi),防止高溫煤渣引起出渣機變形,同時起水封作用,防止冷風漏入爐膛。
(14)爐排下的落灰門必須每班排灰兩次,其他落灰門每班必須排灰一次。
(15)鍋爐運行中,必須保持氣壓、水位和氣溫正常,使氣壓維持在規(guī)定壓力
±0.5kg/cm2(±0.05MPa)的范圍內(nèi),使水位保持在水位線上下各50mm范圍內(nèi)。
(16)保持鍋爐主要附件靈敏可靠:
1)壓力表:定期沖洗存水彎管,防止堵塞失靈,裝有兩只壓力表的鍋爐應經(jīng)常查對
兩只表指示的壓力數(shù)值是否相同,當發(fā)現(xiàn)指示壓力不同時,要立即檢查,找出原因,予以
·220·第4篇機修動力及其他
消除;
2)安全閥:每班或每天做一次手動排氣,試驗閥的閥芯和閥座是否黏住,造成動作
失靈;
3)水位表:每班至少應沖洗1~2次水位表,以保證指示的水位準確可靠,當發(fā)現(xiàn)玻璃管顯示的水位不正常,水線停滯不動或界限不清時,應及時沖洗。
(17)鍋爐應進行定期排污,每班排污量不超過給水量的5%。
(18)保持鍋爐部件干燥和鍋爐房整潔,對注油部位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缺油現(xiàn)象必須立即補油或注油,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2.10緊急停爐
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氣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雖經(jīng)采取加強給水、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安全閥也已排氣,但氣壓仍繼續(xù)上升。
(2)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3)鍋爐水位迅速下降,雖經(jīng)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時。
(4)鍋爐水位迅速上升,超過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上極限時。
(5)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進水時。
(6)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煙道中的氣體發(fā)生爆炸或復燃,嚴重危及鍋爐和司爐人員安全時。
(9)鍋爐房發(fā)生火警或附近場地發(fā)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鍋爐房時。
2.11并爐
(1)當鍋爐壓力接近工作壓力時,方可準備向外并爐供汽。
(2)并爐操作應有專人指揮,當壓力接近并爐壓力時(一般低0.5~1MPa)應減弱燃燒,穩(wěn)住壓力,達到并爐壓力即可并爐,在這同時必須密切監(jiān)視水位和工作壓力。
2.12停爐
(1)臨時故障停爐:當鍋爐遇到爐排卡住或爐排片斷裂等情況時,為了迅速解除故障,應進行臨時故障停爐。其操作步驟如下:
1)先關鼓風機,微開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2)暫時停爐:
1)停爐前根據(jù)用氣情況,可以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爐排速度減為最慢,此時應適當關小鼓引風機,讓煤燒盡,最后停止鼓風機;
2)鍋爐冷卻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爐時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內(nèi)壓力降到零,再關斷總汽閥及煙氣調節(jié)門。
(3)長期停爐:
1)按照暫時停爐的步驟停爐;
2)待爐內(nèi)水慢慢冷卻到70℃以下時,方可將爐水放出,這時須先將安全閥抬起,讓汽包內(nèi)部與大氣相通;
3)為了縮短冷卻時間,亦可向鍋爐加入冷水,同時通過管道放出熱水,但水位不應低于正常水位;
4)爐水放出后,開啟人孔、手孔,用清水沖洗水污。
(4)緊急停爐的程序:
1)先停鼓風機,后停引風機;
2)將煤閘門閘到最低點,迅速鏟出煤斗內(nèi)的存煤,并打開點火門,清除爐排頭部堆積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爐排轉動,把爐膛內(nèi)的渣及煤通過排渣箱門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爐排轉動,爐火熄滅后,將煙擋板、風擋板、爐門和灰門打開,以冷卻爐排;
4)打開放氣閥(安全閥、空氣閥)把氣排出,降低壓力,迅速將鍋爐與蒸汽母管(蒸汽爐)或熱水網(wǎng)路(熱水爐)隔開;
5)當鍋爐發(fā)生嚴重缺水時應關閉總氣門,這時嚴禁向爐內(nèi)盲目上水。
3交接班
當面交接班,交班時進行檢查、清理現(xiàn)場,保持現(xiàn)場整潔;公用工具要清洗干凈如數(shù)交接;整理記錄,填寫交接班記錄,要將本班存在的安全隱患如實地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中,包括隱患部位、發(fā)現(xiàn)隱患的時間等。
4操作注意事項
操作注意事項如下:
(1)發(fā)生事故不要驚慌失措,應立即查明原因,正確處理;如不能判斷事故原因,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司爐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鍋爐運行時三大安全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按巡邏檢查路線進行檢查,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
(3)因缺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給水,并不得進行開啟空氣閥或提升安全閥等有關排氣的細整工作,以防止鍋爐承受溫度或壓力的突然變化而擴大事故。如無缺水現(xiàn)象,可采取排污和給水交替的降壓措施。
(4)對于蒸汽爐,因滿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應立即停止給水,關小煙道擋板,減弱
燃燒,并開啟排污閥放水,使水位適當降低,同時開啟主汽管、分汽缸及蒸汽母管上的疏
水管,防止蒸汽大量帶水和管道內(nèi)發(fā)生水沖擊。
(5)觀察爐膛燃燒時必須佩戴防護鏡,不準人體正對火門。
(6)司爐工、上煤工、鼓引風工、水泵工、化驗工及出渣工各工種密切配合,加強聯(lián)
系確認和信息反饋。
(7)鍋爐一旦發(fā)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上級
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