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轎廂內工作時,嚴禁身體任何部位超過轎廂底坎,以防擠傷。
(5)離開轎廂時,應將轎廂的轎門以及層門關好,并鎖梯后,才能離去。
4.在底坑里維修的安全規(guī)定:
(1)首先切斷電梯的急停開關或動力電源,再下到底坑工作。
(2)下底坑時要使用梯子。其梯子要堅固,放置合理、平穩(wěn),嚴禁在底坑里吸煙。
(3)在底坑工作,需要開車時,維修人員一定注意所處的位置是否安全,防止被隨線、平衡鏈兜著,或者發(fā)生其它的意外事故。
(4)底坑里必須有低壓照明燈,且亮度足能滿足工作要求。
(5)在底坑工作的時候,注意周圍環(huán)境,防止發(fā)生被底坑中的裝置碰傷。
(6)在底坑工作時,絕不允許機房、轎廂頂等處同時進行檢修,以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五)電梯在維修時的用電安全規(guī)定
1.在電梯進行維修或定期檢修試車時,必須斷開總電源。電梯轎廂內不可載客或裝貨,同時應在層門口、轎內操縱箱、機房控制柜等處,懸掛“檢修停用”、“不許合閘”、“正在修理,不可開動”等內容的警告牌,試車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根據指揮人員所發(fā)的指令,才能摘去警告牌或開動電梯。
2.電梯進行檢查、試驗、修理、清潔工作時應將機房電源開關斷開,以保證安全。
3.電梯檢查維修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為此電梯機房、井道的底坑、轎頂或轎底都應裝置供檢修用的低壓電源插座。
4.電梯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良好的按地:
(1)電氣設備、柜、屏、箱、盒、槽、竹應沒有易于識別的接地端。
(2)按地線的顏色為黃綠雙色絕緣電線。
(3)零線與接地線應始終分開。(采用繼電器控制的電梯電氣系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