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guī)定及充電室設施
6、 充電工必須經(jīng)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7、 充電工應熟悉本崗位的機電設備性能及供電系統(tǒng)。能熟練的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及處理一般故障。
8、 對于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極柱的焊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并取得主管部門考核,取得“允許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9、 充電作業(yè)時應穿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10、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填好崗位評估單。
11、 充電室必須設置水源以備沖洗蓄電池之用。
12、 必須設置電壓表、點溫計、比重計及溫度計等檢測儀器。
13、 必須設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須設置充電架及推移電瓶箱的設備,嚴禁占用機車充電。
10、必須設置護目眼鏡、橡膠手套、膠鞋及橡皮圍裙等以備配置電解液時應用。
二、充電前的準備工作
1、應先進行整體檢查:電池裝置外部應完好,銘牌和防爆標志齊全以及型號、額定工作電壓等。
2、 換電瓶箱時必須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電機車上的插銷。
3、 用推移方法換電瓶時,機車應與充電架對中,抽出電瓶箱與機車上的固定插銷,再平行推移到充電架上。
4、 擦凈電池箱蓋上的灰塵、積水,打開電池箱清洗干凈。
5、 打開全部電池旋塞,清除放在電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與贓物。
6、 檢查各電池間連接極柱是否正確,接線端的連接是否牢固。
7、 充電機電池的兩極(電源的正極接電池的正極,電源的負極接電池的負極)不得接反。
8、 整流設備充電插銷必須采用電源裝置的專用插銷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檢查電源裝置、充電機及充電機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行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