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需進行起吊工作時,非綜采面應另設起重架,不準利用支護梁、柱進行起吊。起重工具及連接環(huán)、銷必須合格,安全性能可靠,連接必須牢固。
14.拆裝時,重要部位、加工表面應使用銅棒。15.拆卸生銹或使用了防松膠的部位時,事先應用松動劑或震動處理后再進行。
16.對常用工具無法或難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專用工具,嚴禁破壞性拆除。
17.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二具應放在專用箱內,不準隨地亂放,以防污染、丟失或落入機體內部。
18.更換的零部件必須是合格產品,不準代用。
19.安裝骨架密封時應使用導向裝置,防止翻唇。
20.主要緊固件應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結合面及緊固螺栓應按要求使用防松膠。
21.檢修后必須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須經過過濾。
22.采煤機電氣部分的檢修按電氣設備檢修操作規(guī)程進行。
23.恢復送電前,檢修人員必須撤離運轉部位,并向相關人員發(fā)出開機的通知及開車信號后,方可送電,并由采煤機司機按規(guī)定開機。
24.檢修完畢,必須經全面檢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帳篷和臨時防滑安全固定裝置。
25.進行全面試車,觀察是否有異常。
26.清點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備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詳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