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本規(guī)程適用于東莞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所屬的手提式可燃氣體檢漏儀
一. 設備的使用:
1、打開電源開關,儀器進行預熱自檢,一分鐘后自檢完畢,發(fā)出間斷且有節(jié)奏的打擊聲。
2、開機后,綠色電源指示燈亮,如果其亮度變低或聲光指示不正常時,說明電壓太低,應給電池充電,每次充電時間應為6-10小時。
3、 轉(zhuǎn)動預置選鈕,使左邊第一個報警指示燈處于臨界發(fā)光狀態(tài),同時具有間斷的打擊聲響,則進入正常工作。
4 、將探頭置于待測環(huán)境中,當有燃氣泄露時,打擊聲將變?yōu)檫B續(xù)的報警聲,并且報警指示燈亮,每亮一個燈檢測濃度為30ppm。指示燈亮得數(shù)目越多說明燃氣濃度越高,指示燈亮得最多時,探頭所處的位置即為泄漏點。
5 、當指示燈全亮仍未確定漏點時,應逆時針方向轉(zhuǎn)動預置旋鈕,只保留1-2個指示燈亮,繼續(xù)檢測,指示燈亮得最多時探頭所處的位置為燃氣泄漏點。
6 、檢測時,需要將探管延長時,把探管緊固螺母松動,將探管逆時針方向旋轉(zhuǎn)180O即可。
7、充電方法:儀器電源開關應處于處于關閉狀態(tài),將充電器的充電插頭插入儀器的充電插孔,將充電器的電源插頭插入220V電源插座,這時充電器上的紅色指示燈亮,說明充電正常。
二.儀器使用注意事項:
1、不要隨便拆卸。
2、不要用大量燃氣直沖探頭,以免靈敏度降低或損壞探頭。
3、儀器長時間不用時每月充電一次,每次充電時間為6-10小時。
4、檢測時,應避免雜物粘在探頭上,堵塞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