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使用前須確認機件完好無損,傳動部件運轉(zhuǎn)良好,空轉(zhuǎn)情況正常。
2、使用中,鋼絲繩與滑輪的偏斜角不得大于4°。要認真檢查鋼絲繩的牽引方向和導向滑輪的位置是否正確,避免鋼絲繩脫槽或卡位。
3、使用時,要檢查各運動部件的工作情況,滑車受力后有無卡繩、磨繩,有無起吊時重物卡死現(xiàn)象。
4、使用滑車起吊時,嚴禁用手抓鋼絲繩,必要時可用撬桿來調(diào)整?,F(xiàn)場人員站位要正確。吊運中對于高空作業(yè)時,應選用吊環(huán)、吊梁和閉口鏈環(huán)型起重滑車,以防脫鉤,造成事故。
5、使用起重滑車時,定滑輪和動滑輪應保持不小于1m的距離,以免發(fā)生相碰互摩事故。
6、滑車在額定起重量下使用時,0.32-10t的滑車,升、降速度不得超過0.5m/s;16-50t的滑車,升、降速度不得超過0.35m/s。
7、在使用多輪滑車時,如果僅用其中部分滑輪,滑車的起重量應相應降低,降低值按滑輪數(shù)比例確定,其重物重心應經(jīng)過滑車中心。
8、當滑車用于導向部位時,其所受載荷應小于額定起重量,否則為超載使用。
9、在高空和狹窄工作場地施工時,為避免滑車被卡死和旋轉(zhuǎn)不靈活,滑車與吊點連接時應采用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