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GP-200 型高倍數泡沫滅火機是防爆型的消防設備,下井前應嚴格進行防爆性能的檢查。
2.使用高泡滅火機滅火時,應以救災范圍的總布局為依據,制定高泡滅火方案,繪制機組的安設位置和供風、供水、供電及泡沫流程線路示意圖,并在經搶救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3. 滅火機組的所有機電設備(通風機、水泵、接線盒、開關、電纜線等),在井下不準帶電搬移或帶電檢修。
4. 滅火機組應安裝在盡量靠近火源,巷道頂幫堅固、支護完好、供水、供電方便,供風量大于250米3/ 分,及供水量大于15 米3/ 小時的合適地點。
5. 機組工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具有熟練的操作技術和排除故障能力,以及責任心強的救護隊員擔任。
6. 滅火機組的安裝須符合下列要求:
?。?)滅火機的前級泡沫發(fā)生器至末級通風機的所有連接部位,都必須加橡膠墊圈牢固鎖緊,不準留有縫隙。通風機、水泵的輸入電纜線及連接插座必須懸掛在巷道幫上,嚴禁在底板上亂堆,以防浸濕而造成電源短路;(2)機組的整體連接必須成一直線,并平穩(wěn)固定在發(fā)泡位置上,還應有千分之五的流水坡度;(3)擋泡密閉墻應牢固嚴實,頂部要設300×2000毫米觀察孔(用玻璃板密封);在行人一側,應設有0.5×0.8米的鎖風門。向上山發(fā)泡時,擋泡墻應為反向密閉并加固,以防泡沫反壓摧垮;(4)檢查發(fā)泡網的安裝是否牢靠,噴嘴是否對正中心;噴嘴葉輪和噴灑面積調節(jié)套旋轉是否靈活,并調好噴嘴的噴灑面積;(5)檢查潛水泵進水口的過濾網固定是否牢靠,泵體沉入水面深度應不小于200 毫米;(6)檢查吸藥管抽吸量控制閥門的定位指示是否在標定記號的位置上,有無因搬運碰動而走位;(7)檢查電源線、水龍帶、水柱計的連接是否牢靠,有無差錯。
7. 滅火機組的操作程序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組接通電源后,必須首先進行短時間的分機試轉,分別檢查通風機、水泵是否正常運轉,供水管路是否暢通,有無漏水漏電現象;(2)接到開機命令時,必須按以下順序開機:
?、匍_風機;②開水泵;③將吸藥管插入藥液桶中吸藥發(fā)泡。
(3)機組在正常發(fā)泡時,應嚴密監(jiān)視水壓表和水柱計,并通過觀察孔觀看發(fā)出的泡沫是否達到滅火標準的要求,判斷泡沫在巷道中的輸送情況。
?。?)根據封閉災區(qū)巷道的容積,估算需用泡沫量,帶足或配足所需的泡沫藥劑,做到一次發(fā)泡滅火,避免因藥劑不夠而被迫停機;(5)接到停機命令時,應遵守如下操作順序:
?、偻ML機,同時拔出吸藥管(并將風機進風口堵嚴);②停水泵;③關閉總電源。
8. 所有與泡沫流經路線連通的支巷口,都必須封閉。
9. 對獨頭巷道施行發(fā)泡滅火時,應敷設排氣通道。
10. 在高瓦斯礦井進行泡沫滅火時,應制定完善的預防瓦斯爆炸安全措施,并經搶救指揮部審定。
11. 利用巷道輸泡滅火的有效距離,平巷應控制在300 米以內;不大于15度的上山巷道應控制在200米以內。
12.發(fā)泡過程中發(fā)現以下故障時,應立即停機處理。
?。?)發(fā)生電氣故障,必須先關閉總電源,查明原因,及時修復;(2)發(fā)不出泡沫或泡沫量很少,應著重檢查噴嘴葉輪和發(fā)泡網是否發(fā)生故障;(3)發(fā)出泡沫后很快就破滅,應著重查明泡沫藥劑是否失效或未加穩(wěn)定劑,噴嘴葉輪是否卡死,泡沫液溫度是否低于15℃;(4)發(fā)現飛泡,應重點檢查風泡比是否失調、水藥比值是否有誤、吸藥管是否內存空氣或未埋入藥液中、控藥量定位閥是否走位、噴液面是否調整適當等;(5)在發(fā)泡過程中發(fā)現機組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機檢13. 使用消火槍靜壓水源滅火時,連接發(fā)射器的水籠帶可直接與消火栓接頭連接,將比例混合器的吸藥管插入泡沫劑的容器中,并調節(jié)比例混合器所需檔數,即可供水發(fā)泡。
14. 發(fā)射器和BGP-200型的潛水泵配套使用時,應把接好發(fā)射器的水龍帶與潛水泵連接,然后把潛水泵置入水中,潛水泵上的吸藥管插入泡沫劑的容器中,啟動潛水泵,即可發(fā)泡。
15.PZ5 型和PZ5A 型發(fā)射器的槍體頭部可自由調節(jié)。當順時針方向旋轉時,射程遠;反之射程近。
16. 發(fā)射器應妥善存放,定期檢修保養(yǎng),經常試機檢查,確保各部件靈活好用。
17. 發(fā)射器每次用完后,必須用清水沖洗干凈,并放于通風干燥處,以防葉輪和其他部件銹蝕,影響發(fā)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