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車削加工的安全,操作者應做到:
(1) 穿緊身防護服,袖口不要敝開,長發(fā)要戴防護帽,操作時不能戴手套。
(2) 在機床主軸上裝卸卡盤應在停機后進行,不可用電動機的力量取下卡盤。
(3) 夾持工件的卡盤、撥盤、雞心夾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護罩,以免絞住衣 服及身體的其他部位。如無防護罩,操作時應注意距離,不要靠近。
(4) 用頂尖裝夾工件時,頂尖與中心孔應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損或歪斜的頂尖,使用前應將頂尖和中心孔擦凈。后尾座頂尖要頂牢。
(5) 車削細長工件時,為保證安全應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長出車床部分應有標志。
(6) 車削形狀不規(guī)則的工件時,應裝平衡塊,并試轉平衡后再切削。
(7) 刀具裝夾要牢靠,刀頭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體高度1.5倍,墊片的形狀尺寸應與刀體形狀尺寸相一致,墊片應盡可能的少而平。
(8) 除車床上裝有運轉中自動測量裝置外,均應停車測量工件,并將刀架移動到安全位置。(9)對切削下來的帶狀切屑、螺旋狀長切屑,應用鉤子及時清除,嚴禁用手拉。
(9) 為防崩碎切屑傷人,應在合適的位置上安裝透明擋板。
(10) 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時,應把刀具移動到安全位置,不要讓衣服和手接 觸工件表面。加工內孔時,不可用手指支持砂布,應用木棍代替,同時速度不宜太快。
(11) 禁止把工具、夾具或工件放在車床床身上和主軸變速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