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崗位安全職責
1.1嚴格執(zhí)行安全責任確認制度,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特殊作業(yè)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
1.2熟知鍋爐房各系統(tǒng)及工藝流程,對鍋爐本體、附屬設備的安全運行負責。
2.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
存在觸電、高處墜落、火災、灼燙、鍋爐爆炸、中毒等危險因素。
3.崗位操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
3.1鍋爐點火前,必須做到安全通道暢通,照明充足,對鍋爐本體、附屬設備、安全附件等安全確認無誤后,方可點火作業(yè)。
3.2對已檢修的承壓部件或停用時間較長的鍋爐,必須進行水壓實驗,檢查鍋爐嚴密性和強度。
3.3沖洗水位表時,必須戴好手套站在水位表的側面開啟或關閉旋塞時要緩慢小
心。
3.4進行鍋爐定期排污作業(yè)時必須戴手套,若排污裝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點沒
有照明時,禁止進行排污工作。
3.5開啟排污門時使用專用扳手,鍋爐在運行中禁止檢修或更換排污門。
3.6定期排污時,必須注意鍋筒水位,防止缺水,嚴格控制排污時間。
3.7專業(yè)檢修人員進入鍋筒內進行檢查、檢修等工作時,司爐工要做好監(jiān)護工作,保證要通風良好,使用24V以下的安全照明燈。
3.8啟動設備時禁止用濕手啟動按扭。
3.9清理或擦拭運行中的設備時,不得戴手套 ,或將棉紗纏在手上,嚴禁用水管沖洗設備,女工將長發(fā)盤在帽里,扣緊衣服袖口。
4.崗位出現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及報告程序
4.1發(fā)生觸電傷害事故
4.1.1首先必須立即切斷電源,讓觸電者脫離危險點,若不能立即切斷電源,救護者要使用絕緣器具,將觸電者救離危害點。
4.1.2觸電者如出現休克癥狀,要將其抬到通風、平坦地點,用人工呼吸的方法.進行搶救后送醫(yī)院救治。
4.2發(fā)生高空墜落事故
登高作業(yè)造成墜落傷害時,救護者要對其進行檢查,骨折部位用木板等進行簡易包扎后送醫(yī)院救治。
4.3發(fā)生火災事故
4.3.1發(fā)生火災時,崗位人員應首先報警,確認自身安全和應急疏散通道暢通后,采取措施滅火。
4.3.2電氣火災禁止用水進行滅火。
4.4發(fā)生燙傷事故
發(fā)生燙傷時,救護者應立即讓傷者脫離危險點,用冷水沖洗傷處后送醫(yī)院救治。
4.5發(fā)生爆炸事故
發(fā)生爆炸事故后關閉天然氣總閥門,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領導、調度室匯報,通知天然氣公司。
4.6發(fā)生中毒事故
立即關閉鍋爐進氣閥門,撤離現場到通風良好處呼吸緩解,嚴重中毒呼吸停頓做人工呼吸,撥打急救中心電話。
4.7報告時要講清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后如實向調查
人員講述事發(fā)詳細情況。
4.8報告電話:
5.崗位主要參數、標準、相關記錄及要求。
5.1鍋爐運行中的參數及標準:
5.1.1燃燒室負壓維持在20—30Pa。
5.1.2汽包水位±80mm報警。
5.1.3給水壓力﹤2Mpa報警。
5.1.4安全閥設定壓力超壓時抬起報警。
5.2做好當日生產、檢修記錄及報表。
5.3記錄應真實,不得有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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