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一般規(guī)定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wǎng)。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xiàn)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jīng)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xiàn)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xiàn)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jīng)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固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jù)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lián)系。
9.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jīng)、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jù)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1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發(fā)辮要挽入帽內。
1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wěn)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1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1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guī)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1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yè)。發(fā)現(xiàn)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1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1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下方時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guī)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2.5 3 5 7
18.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19.壓力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fā)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20.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X光或Υ射線探傷作業(yè)區(qū)。
21.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yè),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22.從事高空作業(yè)要定期體檢,經(jīng)醫(y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23.高空作業(yè)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24.高空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25.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yè)。
26.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yè)。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jiān)護或設置圍欄。
27.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高空作業(yè)與地面聯(lián)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28.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yè)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29.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fā)現(xiàn)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xiàn)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30.高層建筑、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1.現(xiàn)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業(yè)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二、安全生產(chǎn)六大紀律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yè)、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yè)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吊裝區(qū)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三、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1.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三寶”。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yè),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
4.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shù)仉姌I(yè)局的規(guī)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5.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掉閘裝置。
6.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7.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xiàn)場,高空作業(yè)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現(xiàn)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qū),應設警戒標志,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四、高處作業(yè)
1. 凡是隧道井口臨邊處;每一層站臺層的臨邊必須按《JGJ80-91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作標準的圍護欄桿。
2. 隧道井下高空作業(yè)平臺(測量平臺)四周必須有可靠的臨邊保護措施,上下必須綁扎規(guī)程的扶梯。
3. 隧道井下盾構車架上部、管片拼裝平臺臨邊必須制作可靠的圍護欄桿。車架間的缺檔處必須設置規(guī)程的過橋措施。
4. 定期做好登高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凡是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的施工人員嚴禁登高操作。
5. 嚴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登高作業(yè),不準使用沒有防滑腳;梯檔缺檔和腐爛的梯子。
6. 高處作業(yè)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wěn)。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或用保險繩系,嚴禁上下拋擲任何物品。
7. 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yè)。
8. 在腳手架搭設過程式中,高處作業(yè)人員應將安全帶系扣在有滑槽的鋼絲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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