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施工過程中,如下幾點應作為安全預控重點:
1、 挖土過程中施工至鋼立柱、鋼支撐、井點管以及塔吊基礎的鉆孔灌注樁旁邊時,應注意對其的保護,嚴禁挖土機挖土時碰到該處。
2、 挖至底板標高出30cm人工清土,必須保證挖機挖土過程中碰到樁頭,導致樁身出現(xiàn)異常,用人工挖除整平,且防止坑底土體擾動。
3、 挖土施工時應有專人指揮。
4、 深基坑四周所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對臨邊防護是否符合要求,應在開挖前后以及過程中再進行檢查一遍。
5、 挖土機作業(yè)時回轉(zhuǎn)半徑內(nèi)嚴禁站人。
6、 檢查司機的作業(yè)證。
7、 超挖時不得用土回填,應用砂、碎石或低強度混凝土填實至設計標高。
8、 人員、設備配備情況要到位;
9、 必須按照方案要求的挖土順序施工;
10、 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
11、 開挖深度超過4.0m時的基坑,有條件采用放坡開挖時,宜設置多級平臺分層開挖,每級平臺的寬度不宜小于1.5m。
12、 挖土需進行分層開挖時厚度不宜超過2.5m。
13、 人工挖基坑時,操作人員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一般大于2.5m;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yè)。
14、 行人支撐上的護欄應合理選擇部分支撐,采取一定的防護措施,作為坑內(nèi)架空便道。其他支撐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將其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