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腳手架升降開始前的安全要求
(1)應對腳手架系統(tǒng)作全面檢查。在分跨升降時先解除與鄰跨的拉結牽桿,清除升降墻面上下方向的障礙物及腳手板上的周轉料、混凝土渣、灰土、磚碎等一切雜物。檢查腳手架的桿、扣件連接是否牢靠。
(2)檢查提升段的最下一層樓的外墻圍蔽施工情況,施工完畢后方可提升,以保證施工安全。
(3)檢查腳手架提升至施工層附墻(梁、柱)體的混凝土強度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要求。如施工組織設計無規(guī)定時,混凝土強度應大于15MPa。
(4)全面檢查電動升降系統(tǒng)是否正常。電動機所設置的一機一閘一防漏電保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運轉方向是否一致。電源線要用絕緣子固定,要留有足夠長度且不少于2m,并繞圈掛起,不得拖地或拖腳手板。起重鏈不得有卡鏈、爬鏈、扭繞的現(xiàn)象。
(5)檢查提升機挑梁、墊塊、拉桿和預留螺栓安裝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牢靠;提升機吊鉤與需升降的腳手架承力架吊環(huán)鉤掛是否正確;吊鉤要有保險裝置。吊鉤掛好后,收緊起重鏈,起重鏈受力后才可卸去被升降部分腳手架在墻上的穿墻螺栓及臨時附墻拉結。
(6)檢查防傾斜、防墜落安全保險裝置的安裝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安全保險裝置的構件應齊全、完好、靈活、有效。
(7)電控制箱操作人員,必須由持有效合格證的電工擔任,要備有儀表等工具。電控制箱外殼應有可靠接地,嚴禁帶電移動電控制箱。電控操作人員離開操作臺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電控制箱。
3.升降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1)應根據(jù)機具布置情況組織管理人員,原則上設總指揮1人,每人監(jiān)看2—3臺機具,1人操作電控制箱,2~3人觀察腳手架的升降情況。在升降全過程中,各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
(2)鋼管升降腳手架升降順序:啟動電動葫蘆將起重鏈條拉緊+拆除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拉結(如分跨升降時,還應拆除與鄰跨的拉結桿)一拆除腳手架承力架與建筑物的連結一啟動電動葫蘆按規(guī)定的速度(一般是8~l0cm/min)將腳手架承力架同步升降至上(下)一個預留孔位置一按順序調平腳手架,并固定腳手架承力架與建筑物連結螺栓及拉桿+安裝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拉結裝置及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一將電動葫蘆、提升機挑梁及防傾斜、防墜落安全保險裝置拆除并向上(下)移一層安裝好。
(3)升降腳手架時,腳手架下方及建筑物四周15m內嚴禁站人,并設專人監(jiān)護。
?(4)升降過程中,原則上腳手架上除電控制箱操作人員,其他人員必須撤離腳手架,不得滯留,嚴禁腳手架上存有其他施工物品。電控制箱操作人員應扣掛好安全帶。
?(5)在升降過程中,應安排足夠數(shù)量的工作人員,觀察每臺電動葫蘆的工作情況及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情況。如發(fā)現(xiàn)電動葫蘆不同步或其他故障,需要更換電動葫蘆時,更換后必須進行檢查其運轉方向是否一致。若發(fā)現(xiàn)升降不同步時,應逐臺進行調子。若遇障礙物,應立即排除。腳手架兩水平高差不得大于15cm,否則應及時予以調整。故障排除后,經(jīng)檢查確認一切正常,方可繼續(xù)升降。
(6)在升降間歇時,應檢查腳手架的桿件、扣件、承力架、提升機挑梁的各種構件、連接件等有否變形、松動或失效;發(fā)現(xiàn)異常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7)每一次升降操作的全部工作內容,應在一個工作班內完成,不得將未完工作交給下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