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內容 | 檢查結果 |
1 | 接頭鋼絲 | 斜巷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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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頭的鋼絲繩,只可用于下列設備:平巷運輸設備;30°以下斜巷專為升降物料的絞車;斜巷無極繩絞車;斜巷架空乘人裝置;斜巷帶式輸送機牽引鋼絲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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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更換鋼絲繩 | 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做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sh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更換:專為升降人員用的小于7;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升降人員時小于7,升降物料時小于6;專為升降物料用和懸掛吊盤用的小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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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繩在運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立即將車檢查、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須更換:嚴重扭曲或變形;斷絲面積比超量;標稱直徑減少量超量;遭受拉力段伸長0.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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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繩的鋼絲變黑、生銹、腐蝕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嚴重銹蝕,或外層鋼絲松動必須立即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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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繩標準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提升鋼絲繩、制動繩為10%;罐道繩為15%;使用密封鋼絲繩外層厚度磨損量達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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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繩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升降人員鋼絲繩為5%;升降物材料鋼絲繩、平衡繩、制動繩為10%;罐道繩為15%;架空乘人裝置、無極繩、運送物料帶式輸送機上的牽引鋼絲繩為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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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檢查鋼絲繩 | 提升鋼絲繩、罐道繩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其他用途鋼絲繩至少每周檢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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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易損壞和斷絲或銹蝕較多的一段應停車詳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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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連接裝置 | 開鑿立井和傾斜井巷時,提升裝置的連接裝置,不得作其他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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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裝或大修后的防墜器,必須經脫鉤試驗合格方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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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應采用楔形連接裝置,且每年試驗一次荷重的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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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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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井和斜井使用的連接裝置,其性能指標和投用前的試驗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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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衡鋼絲繩 | 使用圓形平衡鋼絲繩時,必須有防止平衡鋼絲繩扭結的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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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鋼絲繩的長度必須與提升容器過卷高度相適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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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般規(guī)定 | 不得超過鋼絲繩的使用期限規(guī)定,達不到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要求的必須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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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鋼絲繩的檢驗應定期檢驗,使用符合條件的設備和方法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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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繩到貨后,應由檢驗單位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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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鋼絲繩懸掛前的檢驗(包括驗收檢驗)和在用繩的定期檢驗,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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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提升裝置必須具備檢驗合格的鋼絲繩和備用鋼絲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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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使用中的鋼絲繩,應根據(jù)井巷條件及銹蝕情況,至少每月涂油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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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檢查項 |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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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檢查橡套電纜避免水淋、撞擊、擠壓和炮崩,發(fā)現(xiàn)損傷及時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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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上各種按鈕應可靠靈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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