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項目 | 檢查內(nèi)容 | 檢查結(jié)果 |
1 | 安全出口的標志 | 以下部位應具有“安全出口”的標志:緊急出口、疏散通道處、層間異位的樓梯間(如避難層的樓梯間)、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電感應自動門、360°旋轉(zhuǎn)門旁設置的一般平開疏散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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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標志 | 在遠離緊急出口的地方,應將“緊急出口”標志與“疏散通道方向”標志聯(lián)合設置,箭頭必須指向通往緊急出口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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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單向門必須在門上設置“推開”標志,在其反面應設置“拉開”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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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門上設置“禁止鎖閉“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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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的醒目處應設置“禁止阻塞“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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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設備、手動報警器、報警電話等均應設置相應的提示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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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志設置要求 | 標志的設置應合理,規(guī)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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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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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出口”標志應設置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zhuǎn)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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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大于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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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保證疏散指示標志明顯、連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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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安全標志應設在與疏散有關的醒目位置,標志的正面或其鄰近不得的妨礙公共視讀的障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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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應設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也不應設置在經(jīng)常被其他物體遮擋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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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安全標志時,應避免出現(xiàn)標志內(nèi)容相互矛盾、重復的現(xiàn)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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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商品區(qū)要設置“禁止煙火”或“禁止吸煙”的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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