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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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查 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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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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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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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查其外表面及其焊縫是否存在凹陷、凹坑、鼓包、磕傷、劃傷、裂紋、夾層、皺折、腐蝕、熱損傷以及焊縫缺陷。
1.1 瓶體存在裂紋、鼓包、結(jié)疤、皺折或夾雜等缺陷的氣瓶應報廢。
1.2 瓶體缺陷深度超過6mm或大于凹陷短經(jīng)的1/10的氣瓶應報廢。
1.3 瓶體存在弧疤、焊跡或明火燒烤等熱損傷而使金屬受損的氣瓶應報廢。
1.4 護罩或底座破裂、脫焊、磨損而失去作用或底座支撐面與瓶底最低點之間距離小于10mm的氣瓶應報廢。
2 檢查是否有閥座或塞座及其螺紋有無裂紋、變形、腐蝕或其他機械損傷。如閥座或塞座有裂紋、傾斜、塌陷的氣瓶應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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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表適用于水壓實驗壓力不大于7.5MPa,水容積為10~1000L,用于儲存和運輸?shù)蛪阂夯瘹怏w并可重復充裝的鋼質(zhì)焊接氣瓶。
2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3 對使用年限超過12年的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以及使用期限超過20年的盛裝其他氣體的氣瓶按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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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依據(jù):GB 13075—1999《鋼質(zhì)焊接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