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禁超負荷使用。
2、無標記的吊索具末經確認,不得使用。
3、吊索具組合部件上的部件按組合部件要求定期檢查。
4、不得采用錘擊的方法糾正已扭曲的吊具。
5、吊索具禁止拋擲。
6、不要從重物下面拉拽或讓重物在吊索具上滾動。
DHP型環(huán)鏈電動葫蘆結構及工作原理
DHP型環(huán)鏈電動葫蘆有HSZ型手拉葫蘆(去掉手鏈輪、手拉鏈、手鏈輪罩殼等零部件)、盤式制動帶你幾及行星減速器三部分組成。其工作原理是:電動機的轉動,通過行星減速器的減速,輸出轉速和能力,帶動葫蘆上的長軸旋轉,使葫蘆進行工作,切斷電源時則依靠制動點擊作用,使葫蘆停止工作,重物即停在相應的位置上。
三、注意事項
1、使用本產品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有關規(guī)定,以確保使用正確,運行安全。
2、外接電源必須符合要求。
3、每次使用時必須確認幾件完好無損,傳動部分及起重鏈條潤滑良好,制動靈活可靠,平時應定期檢查各零部件是否正常,有無松動,裂紋漏油現象。
4、開機前須理順起重鏈條,嚴禁在扭轉,打結的情況使用。
5、試動行檢查傳動是否平穩(wěn),鏈輪與起重鏈條是否正確吻合。
6、起吊重物前應檢查上下吊鉤是否掉牢,嚴禁重物吊在吊鉤尖端等錯誤操作。起吊時嚴禁人員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人身傷害。提升或下降重物時絕對不允許超過極限位置,嚴禁 斜拉重物。
7、嚴禁超載使用,出現異常立即停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在繼續(xù)使用。
9、提升機不可隨意拆卸,如需更換零件或正常維修,必須由專業(yè)人員負責或指導下進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提升機必須注意維護和保養(yǎng),在運輸、專業(yè)使用場所及使用過程中,嚴禁敲打、碰撞。使用完畢應講提升機上的泥垢清理干凈,存放在干燥的,防止受潮,生銹和腐蝕。
11、本機減速箱采用鋰基潤滑脂潤滑,為確保潤滑良好使用情況相愛,需關年換油一次,換油時應歇下電機。
為預防起重傷害事故,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起重作業(yè)人員須經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并考試合格,才能持證上崗。
(2)起重機械必須設有安全裝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過卷揚限制器、電氣防護性接零裝置、端部止擋、緩沖器、聯(lián)鎖裝置、夾軌鉗、信號裝置等。
(3)嚴格檢驗和修理起重機機件,如鋼絲繩、鏈條、吊鉤、吊環(huán)和滾筒等,報廢的應立即更換。
(4)建立健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驗、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運行中檢修。上下吊車要走專用梯子。
(6)起重機的懸臂能夠伸到的區(qū)域不得站人,電磁起重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
(7)吊運物品時,不得從有人的區(qū)域上空經過;吊物上不準站人;不能對吊掛著的物品進行加工。
(8)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特殊情況下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9)起重機駕駛人員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時,應在操作前將故障排除。
(10)開車前必須先打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給予持續(xù)鈴聲或報警。
(11)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12)確認起重機上無人時,才能閉合主電源進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斷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
(14)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在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對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好。
(15)當司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的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