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作業(yè)資格證。
2、吊臂和吊件下嚴禁有人;
3、吊件吊起10CM時應暫停,檢查制動裝置,確認完好后方可繼續(xù)起吊。
4、吊件嚴禁從人身或駕駛室上空越過;
5、起重臂及吊件上嚴禁有人或浮置物;
6、起吊速度均勻、平穩(wěn)、不得突然起落;
7、吊件鋼絲繩間夾角不得大于120度;
8、吊件不得長時間懸空停留,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指揮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9、起重機運轉(zhuǎn)時,不得進行檢修;
10、工作結束時,起重機的各部位應恢復原狀。
11、使用的吊物繩、鋼絲繩等起重工具必須經(jīng)過拉力試驗合格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