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檢驗是一件十分復雜的工作,檢驗本身安全問題需要注意。一般情況下,進行鍋爐檢驗時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和采取的防護措施如下:
(1)做好檢驗組織工作,確定檢驗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及相關各責任人。在檢驗工作中,安全負責人應負責現(xiàn)場安全檢查工作,采取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控工作,有權對危及安全的行為進行阻止或停止檢驗工作。檢驗人員在進入檢驗現(xiàn)場前,應認真接受進現(xiàn)場前的安全教育。檢驗過程中,遵守檢驗工藝紀律和安全要求、現(xiàn)場的規(guī)章制度。在有要求時,嚴禁在檢驗現(xiàn)場吸煙和攜帶煙火,切實做好人身安全和檢測設備儀器的保管工作。
(2)進入現(xiàn)場的所有檢驗人員,應穿工作服和戴安全帽。
(3)檢驗人員應在領取進爐證或動火證后,方可進入現(xiàn)場進行檢驗工作。
(4)檢驗前,安全負責人和檢驗人員應檢查確認被檢鍋爐的準備狀態(tài)。
(5)將被檢鍋爐與其他運行鍋爐可靠地隔絕。當二臺或多臺鍋爐共用一個供汽管道或一個排煙煙道等時,如要檢驗其中一臺鍋爐,在將該鍋爐停運后,還應采取可靠措施使被檢鍋爐與共用的汽水系統(tǒng)、燃燒系統(tǒng)、熱風系統(tǒng)、排污系統(tǒng)、儀表系統(tǒng)完全隔斷,并已懸掛不準啟動的警告牌,切斷與被檢鍋爐運行有關的電源。
(6)需登高檢驗的部位應搭設腳手架、檢查平臺、護攔等,為檢驗而搭設的內外腳手架必須牢固安全。檢驗人員在腳手架上工作時,應配備、使用安全帶。凡在高空作業(yè)的檢驗人員,應將儀器設備和物品擺放穩(wěn)妥,以防墜落傷人,不準從高空向下拋擲物品。
(7)被檢鍋爐按正常停爐程序停爐后,應充分冷卻并將余水全部排除,元件表面的灰塵及水垢應清除干凈。檢驗前,人孔門、手孔蓋已全部打開,向被檢鍋筒、鍋殼或其他元件內部、爐膛內部充分通風換氣冷卻,吹除積存于其中的可燃性氣體、二氧化碳或其他氣體。對長期停用的鍋爐及剛剛停用的鍋爐,更須特別注意通風。高溫運行的被檢鍋爐,檢驗前應充分冷卻,待其壁溫低于35℃時方可進入檢驗;在鍋爐內部檢驗時,其內部應有良好的通風。
(8)在鍋爐(包括鍋筒、鍋殼等)和潮濕的煙道內檢查時,最好用手電筒照明。檢驗中所用的照明及工作電源電壓不應超過36V。如檢驗所用儀器設備的電壓超過36V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并應有可靠的接地。
(9)檢驗人員進入鍋爐(包括鍋筒、鍋殼等)內進行檢驗時,鍋爐外部必須有人監(jiān)護,并有可靠的聯(lián)絡措施。